大柘小学组织学习《遂昌县教师专用电脑使用管理条例》
12月7日,县教育局和学校为大柘小学教师配送的35台教师专用笔记本电脑已经到位,而且均已发放的教师手上。为了管好、用好教师专用笔记本电脑,12月10日,大柘小学利用教师会之际组织学习《遂昌县教师专用电脑使用管理条例》和《教师借用笔记本电脑协议》。
组织学习《遂昌县教师专用电脑使用管理条例》和《教师借用笔记本电脑协议》,是为了让全体教师明确:1、教师专用笔记本电脑及相关附属配件是国有固定资产,是县教育局和学校为教师配送的,是给教师教育教学专用的,教师有管理权和使用权,没有所有权;2、借用期内,教师不得私自拆装所借用的笔记本电脑,不得改变原有笔记本电脑的配置,不得粗暴操作和安装与教学无关的程序,不得上不良网站,及时更新杀毒软件,保持电脑及校园网络的正常运行,不影响教学相关活动;3、借用期内,教师不得利用所借用笔记本电脑上网炒股、玩游戏、聊天、看电影、上不良网站等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行为;不得使用本机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的活动,不得侵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淫秽色情等违法犯罪活动,如若造成不良后果,均由借用教师个人自己负责;4、借用期内,所借用笔记本电脑故障维修费用一律由借用教师承担,造成遗失或损坏,均由借用教师按协议规定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