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专:我校顺利完成安全培训中心(三级资质)年审工作
为规范安全培训机构培训行为,提高安全生产培训质量,促进安全生产培训事业的全面发展,根据《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4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浙安监管培〔2010〕151号)等有关规定,12月10日,以省安监局人事培训处处长常新丽、省宣教中心宣教科科长朱金有、市安监局教育培训中心主任胡俊杰、市职工安全技术服务中心主任沈晓春组成的年审检查组对县职业中专安全培训中心进行了审查。
检查组一行通过现场考察、查阅档案资料、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环节,开展深入细致的年审工作。在年审工作交流总结会上,省安监局人事培训处常处长和遂昌安监局鲍局长都作了重要的讲话,充分肯定了学校安全培训中心的所取得成绩,赞扬安全培训中心能充分利用学校的教学资源和师资力量开展认真、踏实、有序的培训,培养了大量合格的安全生产人才,为地方安全生产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同时,也指出安全培训中心应开展更多的教研、调研活动,完善教师队伍,希望安全培训中心成为浙江省县级安全培训中心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