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向中学被授予“丽水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日前,从丽水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传来喜讯,万向中学被丽水市委、市政府授予 “丽水市文明单位”称号,为全市获此殊荣54家单位之一。
学校自2004年度被评为县文明单位以来,积极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绿色学校、书香校园为抓手,常抓教育管理,创新教育方法,以加强德育队伍建设,提高德育队伍素质为重点,在教师中开展“文明执教”主题教育活动,塑造教师“服饰整洁大方,举止端庄文雅,言谈亲切有礼,学识广博精深”的形象。以学生的行为规范、文明养成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环保教育为中心,在学生广泛开展以“勤洗手、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勤剪指甲”和“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不随地便溺、不喝生水、不说谎话、不损坏公物、不挑吃穿、不乱花零钱、不看不健康的读物、不打人骂人”为主题的“五勤十不”主题教育活动。育人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日益改善,社会信誉日益提高,“三个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思想道德教育先进集体”、“浙江省绿色学校”、“浙江省示范性中学”、浙江省课外阅读先进学校、“丽水市师德师风创优达标学校”等荣誉称号。今年,被评为“丽水市文明单位”,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又一硕果。
是荣誉,更是鞭策。学校将在已取得成绩基础上,再接再厉,开拓创新,顽强拼搏,不断提高创建文明单位目标和标准,坚持不懈地搞好校园文明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