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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义务 明权利 履责任
作者:高法富
文章来源:新路湾小学
点击数:
次
发布时间:201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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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4日,新路湾小学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了《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学习培训。
培训会上,胡辉艺老师专门为大家解读了《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部分老师谈了自己的体会。
学校校长对这次培训学习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是我们贯彻党的素质教育方针、依法执教的准绳和指路明灯,希望各位教职员工能深刻领会其精神,明白其涵义,在“用心做教育,协力创未来”理念的引领下,切实加强师德修养和提高施教能力,踏踏实实推进素质教育,力求帮助“每位孩子拥有美好的童年”,为孩子的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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