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路湾小学:知法、懂法、守法,做守法公民——新路湾小学开展法治教育讲座
11月24日上午,新路湾镇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叶曦为新小师生带来了一场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电信诈骗”和“校园欺凌”等的法治教育讲座。
未成年人犯罪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是否与年龄、实施的犯罪行为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制定的法律。叶警官用实际案例告诉师生们,未成年人犯罪,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学生,要从小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让人防不胜防,叶警官的讲座通俗易懂,他说:“面对电信诈骗,我们要做到三不:不透露:自己和家人的身份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不轻信:来历不明的陌生人电话、短信、网址链接等;不转账:坚决不向陌生人汇款转账。”
“任何形式的校园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不被允许的,因为“校园欺凌”不但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也对“欺凌者”造成同样的伤害。在受到欺凌时,一定要坚强勇敢,敢于发声,将事情及时报告给班主任或是家长,让他们及时介入处理,不要因为害怕报复,默不作声,这只能加剧欺凌者的嚣张气焰。”叶警官如是说。
本次法治教育讲座的开展,让师生们的法治知识得到了充实,让师生们可以拥有更加美好的学习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