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中学荣获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
最近,遂昌中学被授予“2007年度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县公安局下发了[2008]20号文件,转发浙江省公安厅、省综治委和省综治协《关于表彰2007年度省级治安安全示范单位的决定》,对遂昌中学予以表彰。
2003年以来,遂昌中学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综治、公安等部门的指导下,深入开展“创安”活动,全面落实防范措施,一方面优化校园安全环境建设——加强安全机构建设,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安全主题教育,重视安全检查反馈,注重违纪学生的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重视饮食卫生管理,注重硬件设施建设;一方面重视社会安全环境建设——注重与家长的沟通,优化校园周边环境,加强警校合作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单位内部的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安定,曾连续4年被评为丽水市治安安全先进单位。
荣誉说明过去,成绩源于日常。为了学生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遂昌中学的领导表示,将一如既往地做好治安安全各项工作,“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工作,再创佳绩”,为促进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