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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瓯遂昌】创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知识问答

作者:潘卫平 廖观雄 文章来源:【钱瓯遂昌】20130327第三版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3-03-27 字体: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一项战略任务,是今后一个阶段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主导方向。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经过多方努力,今年630日前,我县将迎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工作,现将相关知识问答如下:

问:认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标准是什么?

答、县域内所有完全小学和初中达到基本办学要求,满意度较高,小学综合均衡差异系数低于0.65,初中综合差异系数低于0.55,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工作评估(满分为100分)达到85分及以上,方可认定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

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责任主体、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分别是谁?

答:根据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下发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文件规定:“县级政府是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县级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县级发改、财政、建设、规划、国土、人力社保和教育等部门是具体责任单位”。

问:采用何种方式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

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督导评估办法主要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即县级自评、地市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

问: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政府出台了哪些文件?

答:近年来,我县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了不懈努力。县政府先后出台了《遂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遂昌县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五年行动计划》等政策性文件。

问:为加快教育均衡发展,我县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为加快教育均衡发展,我县主要采取了五大措施,一是实施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完善办学条件;二是实施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优化教育队伍;三是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提高办学水平;四是实施义务教育关爱工程,推进教育公平;五是实施均衡发展督导工程,推进依法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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