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四部门联合开展经营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专项检查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做好2016年经营性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联合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和消防四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翰林学社、小新星、成果等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组每到一处,都对培训机构的办学环境进行仔细检查,特别是建筑安全、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等方面全面排查。检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培训机构违法办班、虚假宣传、组织竞赛和在职教师在培训机构兼课的行为。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有力的促进了我县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规范办学,对民办培训机构的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