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召开2016学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会议
9月18日,县教育局组织召开了2016学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会议。县教育局副局长林建立出席会议。县教育局基教科、招考中心相关负责人,基教科、招考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各初中学校教务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基教科相关负责人对2016学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考试对象、考试时间、考试内容、免考规定、补考规定、发生的变化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解读。招考中心工作人员对2016学年体育考试的相关工作进行了布置。
就做好2016学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林建立副局长要求,各相关人员要切实提高对2016学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的认识,吃透文件精神,落实工作举措,加强宣传教育,确保2016学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规范有序实施。
根据丽教基[2016]17号文件精神,2016学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总分30分,由必考项目、抽考项目与自选项目组成,每个项目10分。必考项目从耐力跑1000米(男)、800米(女),或100游泳中选一。抽测项目从立定跳远、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1分钟仰卧起坐(女)中在初三学年第一学期结束时由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抽取两项,由考生选定一项报名考试。自选项目从篮球运球投篮、排球对墙垫球、足球绕杆、100米游泳中由考生自选一项参加考试。
依据市文件精神,游泳项目可作为必考项目报考,也可作为自选项目报考,但两个项目选择不得重复。为了鼓励学生学习游泳,我县2016学年初中毕业生参加游泳考试,对成绩不满意的,可在考后一周参加一次统一组织的补考,以补考的成绩计分。除游泳项目外,参加考前因身体原因和其他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可以申请一次补考,但考生应在当地考试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考。此外,因身体情况不宜参加项目考试的残疾考生(凭残疾人证明),可依申请免考1—3个项目,每个免考项目以8分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因伤、病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的考生,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和招考中心核实、公示、无误后,每个项目以6分计入体育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