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民办教育改革方案与规划论证会召开
1月12日,遂昌县民办教育改革方案与规划论证会召开。会议邀请了浙江大学民办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吴华教授,市发改委副调研员李方远、综合体改处处长兰秉强,市教育局职成高教处副处长陈希鹏,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的张寿松教授、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章露红博士及县府办、发改、财政、编办、建设、国土、教育、民政、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评审论证。论证会由市发改委兰秉强处长主持。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社会事业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丽政发〔2014〕42号)的文件精神,2014年,我县依托独特的民办教育办学模式和影响力,和丽水市的莲都区、庆元县一同被丽水市人民政府列为了丽水市民办教育改革试点县(市、区)。之后,我县结合县域实际,制定了《遂昌县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明确了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改革举措和实施步骤。《遂昌县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2014-2020)由浙江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课题组负责编制,经过前期的走访调研,召开座谈会、意见征求会,数易其稿,形成了目前的文本。
会上,来自县发改局的蒋国海科长和浙江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的周全博士分别介绍了《遂昌县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和《遂昌县民办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的编制情况,并对文本进行了具体的解读。随后,与会人员发表了各自的看法,提出了诸多修改完善的意见建议。
吴华教授认为,遂昌的民办教育要继续在学校内部管理、师资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走内涵发展之路,同时,还要形成稳定完善的政策环境、投资环境,为遂昌的民办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资金保障。
经过讨论,评审组一致表示,两个文本紧密结合遂昌实际,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操作性强,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原则上予以通过。希望我县相关部门进一步总结经验,扩大民办教育改革试点的推广范围,将试点工作做出特色、做出成效,使我县的民办教育模式变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本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