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公平公正——我县城区小学一年级阳光招生圆满结束
向家长展示摸球箱、抽签产生摸球顺序、两位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摸球过程……随着梅溪小学球箱中最后一个乒乓球的亮相,7月11日,我县城区小学一年级阳光招生圆满完成。
根据我县2013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在县实验小学和妙高小学招生时遵循三项原则,房产和户口均在本学区的优先录取;户口在本学区房产不在本学区的第二批录取;剩余名额从房产在本学区但户口不在本学区的报名者中,通过公开摇号的途径进行录取。7月10日上午,实验小学通过公开摇号,从78名报名者中录取27人;妙高小学通过公开摇号,从37名报名者中录取24人。
梅溪小学录取的主要是两大类人员,一是参加实验小学、妙高小学公开摇号未录取者;二是在县城务工3年以上的农民工子女通过公开摇号进行录取,7月11日上午,通过摇号从110位报名者中录取63人。参与梅溪小学摇号未录取者,根据家长意愿可以到金岸小学、后江小学或户籍所在地学校报名就读。
“摇号很公平,没有摸到黄色乒乓球只能怪自己手气不好,与家人商量后再决定孩子的就读学校并尽快报名。”参与梅溪小学公开摇号未录取的李妈妈告诉笔者。
县纪委纠风室主任鲍晓会,县教育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朱建英,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等对摇号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