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组织召开县城片《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学习会
1月8日下午,在县教育局四楼会议室,县城片中小学女工委主任认真学习了《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对家庭暴力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笔者在学习会上获悉,《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已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此,家庭暴力将不再是一件私事,一旦受到伤害,“公权力”将为受害人撑腰。
学习会上,县教育局女工委主任罗建兰传达了省妇联、省司法厅和省普法办于5日上午召开的《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宣传月启动仪式电视电话会精神,并要求全县各中小学迅速行动起来,努力做好《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让《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真正成为家庭暴力受害人保护自己的有力的法律武器。
会上,县实验小学女工委主任袁香梅对《浙江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的主要内容作了具体、透彻的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