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实验学校被确认为“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近日,丽水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认定工作结束,新世纪实验学校被市教育局、市语委办正式确认为丽水市第三批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
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的认定采取自查与核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近年来,新世纪实验学校坚持“重在过程、重在实效、重在建设”的目标,严格按照《浙江省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评定标准》开展和推进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今年3月初,新世纪实验学校参与了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申报和创建工作。围绕创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这个目标,学校对照评选标准开展了多次的自查自评和整改提高工作。4月初,新世纪实验学校通过县教育局的初评,被推选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申报对象。10月底,新世纪实验学校顺利通过了市教育局、市语委办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考核组的评估和验收。11月中旬,市语委办正式发文,公布了第三批丽水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名单,新世纪实验学校榜上有名。
据悉,今年全市共有30所学校被确认为“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与新世纪实验学校同批获此称号的我县学校还有遂昌三中和王村口镇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