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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闻

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培训会举行

作者:电教馆 文章来源:电教馆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7-06-22 字体:

      6月20日下午,由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民政局联合举办了纤维制品质量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培训会。会议邀请省纤检局阮丽芳专家作纤维制品质量监管专业培训。各县(市、区)教育部门的纤维制品(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采购管理单位和部分学校管理人员、全市纤维制品生产企业的质量负责人与质检部负责人等200多人参加培训。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蔡人海处长强调:一是学生服使用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产品质量把关责任。《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明确,学校未对学生校服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或未按规定委托送检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罚款。增加了强制性抽样送检环节。以前对学生校服送检是建议性,现在是强制性。校服收货后没有履行检查验收和记录义务或未按规定送检,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各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务必要落实此项要求。二是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纤维制品使用单位的监管。

阮丽芳专家在省纤检局长期从事纤维制品质量监管工作,具有非常丰富的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在培训会上,她对《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纤维制品相关标准作了详细的解说,并要求各县(市、区)质监局和教育局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纤维用品管理和服务工作。

会后,市教育技术中心邹海客书记要求教育部门和学校的参会人员仔细回顾培训会内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严把质量关和采购关,进一步做好学生校服和床上用品管理和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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