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实验小学2014学年招生方案
根据《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遂昌县义务教育段2014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遂教发〔2014〕7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4学年招生方案。
一、招生计划
1.入学年龄:6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
2.招生人数:4个班共180人
二、适龄儿童报名类别
(一)第一批:户籍和房产均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的适龄儿童。
(二)第二批:户籍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的适龄儿童。
注:户口和房产登记时间要求:2014年6月30日前。
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鲍宗武
副组长:廖凤标 陈俊玲
成员:蓝智俊 雷永恒 黄振华 程笑丽 袁春琴 吴坚文 杨秋林
四、报名条件和招生办法
(一)本校教育服务区范围
1.居委会(村):叶坦、龙潭、车站路、牛角尖、东街、北街(城北社区内)、北溪路、后岭口、文明路;
2.居住社区:前山社区(北门桥头以东)、城东社区、叶坦社区、城北社区、腾龙小区、城中社区(北街区域)。
(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第一批:户籍和房产均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的适龄儿童;
所需提供材料:
1.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房产证(截止2014年6月30日的住宅)的原件(复印件)和房产卡(请到办证中心房产处开具房卡凭证);
4.学前教育登记卡和健康档案;
5.预防接种证原件。
第二批:户籍在校教育服务区的适龄儿童。
所需提供材料:
1.儿童及父母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 学前教育登记卡和健康档案;
4. 预防接种证原件。
五、工作流程安排
(一)7月8日:开展报名类别为第一批和第二批的适龄儿童。(户籍和房产均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的适龄儿童;户籍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的适龄儿童)。
(二)7月9日:招生小组对报名的适龄儿童材料进行核对。
(三)7月10日:确认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人数 。
(四)7月11日:按照县义务教育段招生办法确定录取名单。录取结束后公示录取名单。
(五)报名地点:学校庆同楼一楼
六、录取办法
(1)先录取正式报名的第一批的适龄儿童(户籍和房产均在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的适龄儿童)。
(2)当正式报名的第一批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我校招生计划人数时,将不再录取第二批适龄儿童。当正式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时,再组织开展第二批适龄儿童(户籍在本校教育服务区的适龄儿童)录取工作。
(3)当同一类别情况的适龄儿童数超过我校计划内剩余学额数时,采用公开摇号的办法进行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可申请“捆绑”)。
(4)如果第一批、第二批对象录取后,仍有剩余学额,将于7月11日在本学区内房产单证类对象中摇号录取。
(5)经公开摇号后本校未能录取的剩余适龄儿童将根据家长意愿经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
七、招生纪律
1.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合法、有效,凡发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录取资格。投诉电话:0578—8522789
2.小学只招收六周岁(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出生)儿童入学,已注册就读的学生不能重复注册电子学籍,若发现即取消入学资格。
3.符合正式报名适龄儿童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我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审批。
八、本方案由遂昌县实验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 8522785 552785
遂昌县实验小学
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