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原一年四次考试调整为一年两次
根据浙江省考委关于《浙江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的通知》(浙考委〈2013〉2号)的精神,对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考试安排作如下调整:
一、为适应自考发展面临的新形势,加强考试安全管理,自2014年起,原一年四次考试(1月、4月、7月、10月)调整为一年两次(4月、10月),1月和7月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二、为满足广大考生的需求,自2014年起,除部分考生人数极少的课程和新开考课程一年安排一次考试外,其他课程一年安排4月和10月两次考试,具体见各次报考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