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高小学2012学年新生招生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精神,根据《遂昌县2012年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 , 结合我校今年的生源和办学条件,特制订2012年妙高小学新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领导小组
组长:朱溯君
副组长:翁丽琴 朱平洲
成员:江峰 黄建文 程瑞文 吴丽媛 鲍珠英
二、招生人数
5个班(45人一个班共225人)
三、招生对象
1.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中社区(部分)南街村、西街村、上南门村、螺蛳庵村、七山头村、 北门村、 井东村、东红村、源口村、 仙岩村、晗晖村、上江村(原下杭村在金岸小学就读)、黄庄村内户籍儿童。
2.父母房产在上述学区内的儿童。
3.如果本学区学生未招满225人,根据《2012年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试行)》,招收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的部分外来务工人员子女:(1)居住在老城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2)居住地或务工(经商)地在城南社区、城西社区、城中社区(部分)学区内。
四、招生年龄:
新生入学需年龄满6周岁(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虽年满6周岁但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儿童,须持有县(区)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向户籍所在地学校办理延缓上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审批。不招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五、招生报名时间:
1.户籍和房产在学校学区内的适龄儿童,2012年7月7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
2.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2012年7月10日
六、招生地点:
妙高小学报告厅
七、报名需带材料:
1.户口在本学区的学生需带: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复印首页及户主、父、母、孩子页);
(2)学前教育登记卡。
(3)健康档案。
(4)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2.房产在本学区的学生需带: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2)学前教育登记卡 。
(3)健康档案。
(4)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5)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并统一到遂昌县办证中心房管处档案室办理房产卡)
3.务工人员子女参照附件。
投诉电话:552261 (增加1个教育局纪检室的)
咨询电话:552267
遂昌县妙高小学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1:
2012年遂昌县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精神,特制订2012年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收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学办法。
一、招生对象
符合报名条件的非遂昌户籍务工人员同住子女、符合报名条件的遂昌农村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小学一年级招收2005年9月1日至2006年8月31日出生的六周岁学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当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和招生办法
(一)老城区小学
1.老城区小学学校指实验小学、妙高小学、梅溪小学(筹)教学点。老城区指城东社区、前山社区、叶坦社区、城中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城西社区、腾龙小区的辖区。
2.报名条件和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第一类:
父母在城区有房产,且随父母居住在城区的适龄儿童。提供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房产证(截止2012年6月30日)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房产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注:小学教育服务区划分详见附件2。)
第二类:
(1)持《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老城区的,已连续居住满三年的非遂昌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妙高镇派出所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2009年6月30日前办理))、劳动合同、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在老城区经商三年以上,且随父母居住在老城区的适龄儿童。提供工商营业执照(2009年6月30日前办理)),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遂昌县农村户籍且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老城区的,已在城区连续居住满三年且按规定缴满三年及以上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租房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2009年6月30日前办理)、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已缴满三年的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清单、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遂昌县农村户籍且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老城区的,已在老城区幼儿园连续读满三年(2009年9月至2012年)的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连续居住满三年的租房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2009年6月30日前办理)、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学前教育卡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对象的父母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实验小学教育服务区的,可到实验小学或梅溪小学(筹)教学点报名;其他情况的对象,可到妙高小学或梅溪小学(筹)教学点报名。
第三类:
(1)持《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老城区的,已连续居住满一年的非遂昌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妙高镇派出所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2011年6月30日前办理)、劳动合同、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父母在老城区经商一年以上,且随父母居住在老城区的适龄儿童。提供工商营业执照(2011年6月30日前办理)、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遂昌县农村户籍且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老城区的,已在城区连续居住满一年且按规定已缴纳2011年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的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租房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2011年6月30日前办理)、2011年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已缴的票据或社保部门出具的清单、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对象的父母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实验小学教育服务区的,可到实验小学或梅溪小学(筹)教学点报名;其他情况的对象,可到妙高小学或梅溪小学(筹)教学点报名。
第四类:
(1)持《浙江省居住证》且居住地与就业地均在老城区的非遂昌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妙高镇派出所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2012年6月30日前办理)、劳动合同、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 父母在老城区经商且随父母居住在老城区的适龄儿童。提供工商营业执照(2012年6月30日前办理),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对象到梅溪小学(筹)教学点报名。
第五类:
居住在老城区且在遂昌实验小学、妙高小学教育服务区内务工满一年,且是2011年老城区幼儿园在册幼儿的遂昌农村户籍务工人员同住子女。凭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票据或清单(以上材料手续办理时限为2012年6月30日前),以及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学前教育卡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梅溪小学(筹)教学点报名。
3.录取办法
(1)当报名人数未超过学校核定招生计划时,学校不得拒绝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县教育局可以根据周边学校报名情况,统筹调剂周边教育服务区的务工人员子女到该校入学。
(2)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学校应根据报名的类别,按第一类至第五类的前后顺序分类别录取。同一类别情况的适龄儿童数超过该校计划内剩余学额数时,由学校采用公开摇号的办法进行录取(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可申请“捆绑”)。该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3)第一类的适龄儿童由房产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全额招收。
(二)非老城区小学
第一类:
1. 持《浙江省居住证》的非遂昌县户籍进城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由派出所办理的《浙江省居住证》、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 父母经商且随父母居住的适龄儿童。提供工商营业执照(2012年6月30日前办理),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第一类对象,到务工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由教育服务区学校全额招收。
第二类:
1.非老城区的遂昌户籍务工人员同住子女。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城镇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票据(以上材料手续办理时限为2012年6月30日前),以及儿童及父母户口本、父母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务工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
上述第二类对象,到务工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计划内剩余学额数时,将采用公开摇号的办法进行录取。该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学校就读,或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