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留守孩”、外来民工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情况调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为了更好地做好特殊群体学生的教育工作,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主动性,并及时向上级等有关部门正确地上报数据,请各校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留守孩”指的是父母双方外出打工且未满18周岁的学生;外来民工子女指的是户籍不在遂昌县,父母在遂昌打工,并在我县中小学就读的学生。
二、中学、实验小学以校为单位上报,乡镇小学由乡镇汇总后以乡镇为单位上报,三种调查统计表于9月10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科。电子邮箱:lgx@zjscedu.org,并来电话告知。
三、职业中专职高与普高分开统计上报。
遂昌县教育局
200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