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组织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和做好有关工作的函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当前工作安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请按时完成。
一、各校要结合当地实际,精心安排好学生“书香假期”活动和暑假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学生暑假生活,并做好安全教育和防范工作(10周岁以下学生组织活动必须有教师或家长在现场监护)。各校于9月10日前,将《遂昌县中小学暑假社会实践活动情况汇报表》报我局基教科。
二、2006学年第二学期学校德育工作总结,于7月5日前交教育局基教科,并发送到lgx@zjscedu.org电子邮箱里。
三、2006学年农村德育辅导员培训和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汇报,于7月5日前交教育局基教科。
四、2006学年德育工作先进学校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申报材料于7月5日前报教育局基教科,具体要求见遂教基﹝2004﹞17号。
五、2006学年县级优秀班主任推荐材料于7月5日前报教育局基教科,具体要求见遂教基﹝2004﹞7号。
六、2006学年县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和县“雏鹰奖章队员”(全国二星级奖章)推荐材料于7月5日前报教育局基教科,具体要求见团遂联〔200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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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
200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