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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

遂昌县王村口镇中心小学章程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12-24 字体:

遂昌县教育局学校章程核准书

第15号

 

遂昌县王村口镇中心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法〔2015〕31号)文件精神,你校上报的《遂昌县王村口镇中心小学章程》经遂昌县中小学章程核准小组评议,遂昌县教育局审定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2015年9月1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办学、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完善治理机构,健全管理体制,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

你校收到本核准书后,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或公示栏或宣传窗发布章程。未向社会发布的章程一律无效,不得作为实施学校管理的依据。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8日

 

 

遂昌县王村口镇中心小学章程

 

2015年7月10日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2015年7月10日经校务委员会审定通过,2015年7月28日经遂昌县教育局同意备案,自2015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

序  言

遂昌县王村口镇中心小学创建于1908年,初称公立玉溪初等小学堂。现坐落于浙西南红色古镇——王村口镇桥西村,学校前临乌溪江,背靠白鹤尖,依山傍水,校园环境优美,是一所农村寄宿制完全小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加速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学校的进程,建立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遂昌县王村口镇中心小学”。英文表述为Suichang Wangcunkou Primary School 。地址是遂昌县王村口镇桥西村79号,邮政编码为323311。注册域名及官方网址为http://www.scwck.com。电子信箱为wckxx8456642@163.com

 第三条  本校由遂昌县教育局举办,经遂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属公益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王村口镇学区招生,招生对象为6至12周岁的少年儿童,审定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2个班级。

第二章  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  王村口镇是浙西南红色古镇,是粟裕将军戎马生涯的沙场,文化底蕴浓厚。学校发挥本土丰富的、得天独厚的红色地方资源优势,以“传承革命精神,铸造红色文化培育红色少年”作为创建特色学校的突破口,传承与弘扬适宜学生成长的精神家园的红色文化精髓,展现地方文化,深化红色校园文化内涵,创新校园红色文化,培育和提高学校师生人文素养,打造独具特色的“红色文化”。

第六条  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的办学宗旨,逐步形成“红色文化”的办学特色和农村小班化的教学特色。通过实施“美丽校园”、“美丽课程”、“美丽教师”、 “美丽学生”等四大工程的行动目标,建构一所全省以“红色文化”著称的“校容悦目环境美、质量一流品质美、师生幸福身心美、社会满意和谐美”的“美丽学校”。

第七条  办学理念:传承革命精神,铸造红色文化,培育红色少年

品牌建设:红色文化—— 学思并重  一身正气

拥抱梦想  永不言弃

理想境界:让红色成为学校的一种时尚,让每一位孩子走向幸福成长之路

第八条

学校精神:一身正气

校    训:永不言弃

校    风:团结、勤奋、慎思

教    风:敬业、静思、进取

学    风:勤学、乐学、善问

校徽:形状:圆形,象征圆满、美好。图案:由大写w、一大一小绿色星星、数字1908组成,由两个不同直径的同心圆组成了红色光环,书写着中文和拼音校名。背景:“红色”寓意着学校坐落在红色革命古镇王村口;“红色大写w”,即是王村口镇中心小学 “王”字的拼音大写,又象征着学校的文化品牌——“红色文化”,形状像摇篮,孕育着学校的师生;一大一小绿色星星:小变形星象征着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少年儿童,大变形星象征着敬业、进取的教师,手拉着手,彰显“和谐”,两颗“未来之星”正漫步在通往幸福之路上。1908是办校历史,凸显学校办学历史之悠久。标志整体以红色、蓝色、绿色为主,蕴含青山绿水与人的和谐共处。寓意:在教育的春天里,遂昌县王村口镇中心小学充满活力,积极进取,走向美好的未来。

校树:银杏,寓意着健康成长,幸福吉祥。

校花:桂花,寓意着崇高荣誉、圣洁友谊。

校歌:《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第九条  学生培养目标为快乐幸福的红色少年;文明礼仪的红色少年;充满阳光的红色少年;勤思好学的红色少年;拥抱梦想的红色少年。

教师培养目标为敬业奉献、自强不息的魅力教师;勤廉从教、爱生如子的魅力教师;团结协作、善于创新的魅力教师;善于管理、良好心境的魅力教师;擅长研究、课改在前的魅力教师。

    第十条  重视美丽校园的建设,实现生态文明的自然之美、科学发展的和谐之美、温暖感人的人文之美。通过美丽校园的建设活动,把我校的优良传统与学校精神进一步发扬光大,创立一个责任引领,师生共同发展的、共同成长的平台。

1.建设积极奋进的学校精神文化,实现科学发展的和谐之美。深化校园文化内涵,体现学校办学思想、育人目标和整体风貌,对学校办学目标及师生培养目标提出具体的要求,培育和提高学校师生人文素养,让每一位师生有“我校即我家”的温馨感觉,使“我们的学校”逐步成为师生的价值认同感。

    2.建立健全学校制度文化,实现温暖感人的人文之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人性化的校园管理,建立公平民主型管理制度,形成一种正向、良性、高效的运行机制。建立友好和谐型的师师、师生关系,激发教职工工作的成就感和幸福感,形成规范、和谐的工作环境。

3.建设雅致协调的学校环境文化,实现生态文明的自然之美。在学校环境创设中做到每个细节、每一个过程、每一处布置都精雕细刻,让学生领略校园的美丽和温馨,做好校园的净化,序化,绿化和信息化,逐步提升学校的服务功能,处处体现出积极的精神和理想。

第十一条  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每三年制订旨在推进学校自主发展的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二条  管理总策略:紧紧围绕 “德育安全是第一责任、教学质量是第一要务、办学特色是第一品牌、人民满意是第一标准”工作理念,坚持以法治校,以德兴校,以质立校,以才强校,特色扬校的办学思路。坚持以教学为中心,育人为根本,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发展。不断改革学校管理方式,实施全员管理、全程管理和精细管理,进一步深化美丽学校、书香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促进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第十三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学校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校监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及其他组织的作用。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学校章程自主管理,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管理工作,对外代表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四条  校长要加强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理论的学习,加强自身修养,提高管理水平,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1.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3. 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4.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5.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6.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7.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并维护其合法权益;

8.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9.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10.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发挥学校教育的主导作用,努力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协调一致,互相配合,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五条  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在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活动中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监督保证作用。主要职责有:

1.搞好党组织自身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2.参与对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人事安排等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保证和监督党的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执行。

3.加强对教职工大会、工会、共青团和少先队的领导,发挥他们的组织作用。

4.加强对学校干部和教职工的教育和监督。

第十六条  建立校监会,校监会受教育局纪检组和学校党组织的双重领导,具体工作业务接受局纪检组的指导,校监会主任兼任局特邀纪检员,按《党章》和法律法规开展工作,是校长负责制的补充和完善,是学校管理有关事项的参与者、建议者、审议者和监督者,是新形势下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的一种有机途径。主要职责

1.对“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开展监督。

2.协助学校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做好宣传教育、信访举报、制度执行、财务审计、信息上报等各项工作任务,经授权做好信访举报的日常处理和初查核实工作,协助上级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3.主动收集广大师生的意见建议,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向校党组织、校长室汇报。

4.协助学校抓好正风肃纪工作,对学校教职工廉洁自律情况尤其是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情况开展监督。

5.通过监督检查,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大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学校设副校长1名,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教学、德育、安全等某一方面的具体工作。

学校设置综合服务处、教导处等职能管理处室,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

1. 综合服务处:

(1)协助校长协调各处室之间的工作,负责学校领导班子例会、行政办公会议、教职工会议记录,考勤、档案、对内对外宣传,学校各类创建考核,收、制、发文件等工作,负责文印室的管理。

(2)负责做好校舍、财产、财务、食堂、食品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

2. 教导处:

(1)教导处教学组负责教学工作的策划和教务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全体教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小学各科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按照教学计划,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管理,切实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同时负责做好校本教研、教师业务发展、职评、综合实践活动等工作。

(2)教导处德育组及少先队大队部负责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及家长学校工作,对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思想教育工作,班主任队伍建设及考核、少先队工作、全校性学生活动等工作,制定并落实本校德育工作制度,真正实现校风正,校纪严,教风实,学风活,校容净的目标。

第二十条  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学校基层组织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二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二十二条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成立由工会组织和家委会成立维权和调节委员会,就教职工在聘用、待遇、奖惩等方面以及学生与教职工、学生间产生的争议进行调解。负责定期受理教师和学生申诉事宜,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  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鼓励家长关注学校事务,引导家长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配合学校开展日常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健全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教研组是学校开展教科研活动的基础组织。教研组长要根据本组特点,制订切实可行的教研计划,并认真执行。了解本组教师业务水平,帮助督促教师钻研新课标和教材,根据组内教师不同情况修订教研主题和专题内容。加强组内团结,组织师徒结对,开展组内互相听课。研究改进教法,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做好组内教学“五认真”的检查督促工作。

备课组是教研组领导下的落实学校工作的基层组织。备课组长的主要任务是抓好本年级学科的备课工作,提高本学科的教学质量。备课组长负责本年级学科的教学工作。制订教学计划,组织备课组内教师认真钻研课标和教材,明确教学的进度和难度。开展教学研究,抓好每周一次的集体备课,并做好记录。具体、细致、耐心地帮助青年教师,指导其教学、使他们能尽快提高教学水平。

第二十七条  学校实行基于“校长负责,教职工实施”的 “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管理,努力让德育成为感动学生心灵的旅程,在学生生活中留下丰富多彩的记忆。

   1.以“会做人、有教养”为德育基础,持之以恒致力于养成教育,规范学生外在的行为规范,切实提高学生的文明素养。

以“学、争、读、唱、走”为基本框架,完善“争做红色少年”平台,开展美丽学生系列评比活动。从“走好路,吃好饭、睡好觉”三方面入手开展学生养成教育,坚持一阶段一重点,细化要求,严格训练,逐步到位。打造独具特色的王小红色少年形象,外显形象:自信,阳光,有活力;行为形象:“坐有相、穿有样、行有规、言有范”。把内在的思想外化成“对待理想信念执着追求,遇到困难永不言弃”的行为准则。

    2.以“感动心灵,向善向美”为德育亮点,重视教师和学生在活动过程中的内在道德体验和感悟。

以“留守儿童”、“小导游爱心基金”为活动载体,坚持抓实小导游培训机制,健全小导游评价制度,扩大小导游的团队,不断激发他们的热情。实现培训、实践双重奏,让红色小导游成为红色古镇的小明星!学校扎实做好留守孩的调查和结对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校成为“留守儿童”温馨的家,让“留守儿童”也有一个灿烂的童年。

    3.以创建“红色文化”,打造“红色名片”为德育愿景,重在培养学生内在的道德力量和精神追求。

    以“红色之旅”、“红色小导游实践基地”和“乡村少年宫”等为活动阵地,以“英雄中队创建”、“红色小导游”、“红色运动会”、“红歌会”、“红色文化节”、“红色社团”和常规“六节”等为活动载体,以新课程理念为引领,实施《红色之旅》校本课程,建设以少先队综合实践活动为中心的活动课程,构建全面提高师生素质和促进学校发展为最终目的的学校“红色文化”。

    4. 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的建设》,构建德育目标体系,健全德育管理机制,最大的实效创设全社会关心孩子的良好氛围,利用各种互动平台增加与广大家长的情感沟通与思想交流,补充未成年人教育的盲点。

5.注重发挥学校文化、校园环境中的隐性教育力量,通过各种活动和形式,促进学校文化建设。

第二十八条  实行基于“活动+体验”的少先队工作策略。

1.少先队工作以“我是少先队小主人”为宗旨,以《少先队工作纲要》为指导,切实加强少先队的基础、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组织少先队员开展雏鹰争章活动,引导他们从日常学习、生活的具体环节入手,分阶段为自己确立“雏鹰奖章”的新目标,鼓励他们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得“雏鹰奖章”。每一次活动都要帮助他们寻找一个岗位,扮演一个角色,获得一种感受,明白一个道理,学习一种本领,培养一种习惯。

2.少先队以 “红色小导游实践基地”和“乡村学校少年宫”为活动基地,以《红色之旅》为主要校本课程,积极开展以社团和校外实践为主要载体的少先队社会实践活动。

3.少先队以争做“最美红色少年”为主题特色,,以“体验教育”为主线,形成以学、争、读、唱、走为系列的活动基本框架。

学:学做小红军(精神有依托,行为有楷模)。

争:争做小导游(实践有平台,能力有提高)。

读:读本红军书(心灵得涤荡,视野得开阔)。

唱:唱首红军歌(正气得弘扬,气质得涵养)。

走:走趟红军路(身体得锻炼,意志得磨练)。

每个队员要做到“坐有相、穿有样、行有规、言有范”,形成人人讲文明,个个守纪律的好风气。

第二十九条  班级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最基层的组织单位,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和管理者,做好对学生学习、生活方面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和能力。

    通过班级“文化建设、制度建设、精神建设”方面来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营造浓厚的育人氛围,发展以健康学风和文明班风为核心的班级内涵,打造温暖和谐、活泼快乐、积极向上的“美丽班级”。

1.创造美好环境,培养良好性情。通过开展“五无”、“四化”和“绿化”等活动,教师要始终把握班级事务中的德育教育因素,使每一件小事的完成都成为学生追求发展、体验成功的机会。

    2.设计文化情境,创建文化氛围。要努力使教室的墙壁会说话,教室的墙壁体现出积极的精神和理想,让班级的每一个角落都成为学生走向个性发展的起点。

    3.营造温馨教室,形成班级精神。注重温馨和谐的软环境建设,开展的各类活动要作为班级精神建设的有效途径,要确立班级争先创优的目标和班级公约。教师要时刻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和努力,并及时给予鼓励和赞赏。

    4.活动丰富多彩,塑造班级文化。 各班要以校园各类主题活动为依托,广泛开展体育、艺术等教育活动,让学生在活动中接受教育、在活动中培养品德、在活动中塑造班级文化。班级的活动要提供人人参与的可能与机会。

    第三十条  学校贯彻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课程计划,积极开发校本特色课程,深化“基础性+拓展性”的具有选择性的课程改革,形成学校特色课程体系。

    1.落实《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在体现义务教育基础性、全面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上,强化选择性教育思想,进一步完善课程体系,加强课程建设,创新教育方法,改进教育评价,积极推进差异化、个性化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2.除开设上级教育部门确定的基础性课程外,实施以红色课程——“红色之旅”“红色小导游”等为主的相关实践活动;实施以绿色课程——“少年宫社团”体艺特长培养为主的实践活动;实施以蓝色课程——“课外经典”知识拓展为主的阅读活动为基本构架的校本课程体系。

    3. 依托“乡村学校少年宫”的建设,加大社团建设投入,建立社团建设组织管理网络。学校创造条件开展不少于两课时的社团活动,社团分成校级及年级两级,学生自愿和学校挑选相结合。挖掘教师和社会资源开展适合学生个性发展的社团活动,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示范社团、优质社团,定期开展优秀学生社团展示和评选活动,为师生个性发展提供平台,为学校特色发展提供课程支持。

    4.教师是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的主体,加强教师兼任学科的专业培养,培养“一专多能“的骨干教师。

    5.校本课程开发坚持“自主成功、个性发展”的原则,课程内容包含四个层次:板块(或领域、学科群)→科目(或主题)→单元→活动(或课题)。

    6.学校依据国家教育部《课程教育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学校停课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7.重视校本课程的过程管理和评价,并将课程考核成绩计入学生素质报告册。

第三十一条  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按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切实按照课程计划安排各学科课程的教学。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建立教学质量监控调研制度,针对教学常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组织由学校管理者和骨干教师组成的教学调研组,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调研活动,关注常态课堂的质量。通过跟进调研强化管理的指导功能,使教学调研同时成为管理者与教师共同研修的过程。

学校建立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教学检查制度,促进教师关注教学的每一个环节,认真备课、上课,作业批改,开展教学反思,互相听课评课等,努力提升教师的专业水平。

学校选用国家或省级教材审查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材和课程辅助资源。

第三十二条  实施推进 “少讲多学”教学模式的改革和小班化教学改革的美丽课堂。

1.打造高效课堂。立足课堂主阵地,将学生的成长作为课堂教学研究着力点,实施三个“关注”即“关注学生的发展,关注知识形成的过程,关注学生获取知识的情感”,让学生做课堂的主人,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动力。建立适合学校实际的课堂教学规范,开展“备课—上课—听课—评课—思课”的系列活动,加强高效的课堂教学研究,探究高效课堂教学新模式,树立强烈的目标意识、质量意识、效益意识,着力构建“少讲多学”等课堂教学模式,打造以人为本、灵动和谐的高效课堂。

    2.推进小班化教学。以“关注每一个,发展每一个,优质每一个”为宗旨,把推进“小班化教育教学”作为我校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探索小班化教学中“五个有效”(教师有效组织、有效指导、学生有效参与、有效体验、有效练习)的途径和方法,使小班化教学改革实验真正走上“规范化、制度化、常规化、常态化”的轨道。

3.致力于建构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关注每一门学科、每一个班级的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就教师而言,要致力于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认真辅导,认真考查,认真反思(六认真)。就学生而言,要养成良好的预习习惯、上课习惯、作业习惯、复习习惯、考试习惯、自学习惯。

4.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学业负担。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的各科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的各科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

    5. 对所有课程一律按课程标准要求,全面施教,面向全体学生,建立针对学困生的导师制度,重视学习困难学生的转化工作。主张通过“低起点、小步子、提前学、精练习、勤反馈、多激励”等方式切实提高转化工作的实效性。严禁以考试成绩排名。

    6. 各门课程的学业评价坚持体现课程性质。学校建立学科过程性评价机制,关注各学科的关键能力的循序渐进,逐步实施分项等级评价,发挥学业评价的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通过对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交流合作能力、身体素质、审美情趣和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评价,引导学生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促进教师改进教学行为。

第三十三条  教师应认真做好备课工作,熟悉课程标准,深入钻研教材,明确教学目的要求;掌握重难点以及对实际操作能力的要求;了解教材体系及各章节内在联系,了解与本课程前后衔接的课程教学内容。了解学生情况,增强教学的针对性.认真选择教学方法,精心设计教学程序。任课教师应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认真编写课时授课计划(教案)。教师备课以个人备课为主,在个人备课基础上重视开展集体备课。教研组要组织同一课程的教师定期进行集体备课。教师备课应比上课超前一周以上,保证上课前有充分准备。教导处应经常了解检查教师备课情况,定期对教师备课进行讲评;对集体备课作出安排。

教师讲课应目的明确,讲授正确,重点突出,语言清晰,板书工整,组织严密。教师讲课要启发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启发学生智力,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教师应重视作业练习,精心准备,及时布置,全批全改,细致讲评,使作业收到预期的效果。教导处要经常了解学生作业情况,每学期定期检查学生作业和批改情况。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通过体育课和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规范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培养学生基本的运动技能和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参加体育活动,积极开展体育艺术“2+1”活动,每个学生都能较好地掌握两项运动技能和一项艺术技能。学校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第三十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艺术教育的法规规章,通过校园环境、日常艺术课、及业余艺术活动和学校艺术节,创造艺术教育氛围,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学生良好的艺术素养。学校保证音乐、美术课,每周不少于两节,每年举办一次艺术节,多次单项艺术比赛。并结合学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饰、仪表、语言、行为等审美要求,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

第三十六条  运用信息技术促进学校教育的高效发展

1.按照数字化学校的目标,实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化。

2.加强图书馆、校园网络和教师发展学校以及配套软件系统的建设,开发学习、教学、科研资源库,实现学习、教学、科研资源的有效共享。

3.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整合,不断提升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

4.三年级以上的学生均开设计算机课,要求能熟练运用网络进行学习资料的收集、信息交流,掌握处理信息的能力,开拓视野,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十七条  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每年组织一次学生体检,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不断改善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学校的环境、教室、设施、设备都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符合学生生理、心理特点。

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后勤要做好供应学生喝水的工作和供餐单位的食品质量把关工作。

定期举办卫生常识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保护学生视力,组织指导学生做好眼保健操,搞好日常眼保健操的检查评比制度。

第三十八条  学校建立心理辅导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兼职教师开展工作,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意见》,开展“预防+疏导”的心理健康教育。

1.心理健康教育以培养每个学生的健康心态为目标,以“专业辅导、课堂渗透、活动跟进、个体矫正”为基本途径。

2.设立兼职心理辅导教师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设有心理健康辅导室和心理咨询室。

3.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红领巾广播站、宣传栏、黑板报等宣传途径,让更多的人正确认识心理健康教育。

第三十九条  自觉遵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各部门层层分管的体制,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切实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学校实行各项安全制度,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举行紧急情况疏散演习等,培养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凡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例如参观、郊游、劳动等活动,都要制定好保证学生安全活动的预案,妥善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上报县教育局,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十条  实行“专家引领、同伴互助、自主发展”的教育科研管理。

1.建构教育科研三级管理网络。全局性教科研工作和教师培训由教科处直接管理,专题性教科研工作由课题组直接管理,常规性教科研工作由教研组管理。

2.实施以实行“专家引领、同伴互助、自主发展”为价值取向的校本研修。一是改一改备课方式,记一记课后反思,推动课堂的有效教学;二是听一听家常课堂,看一看一日管理,促进课堂的有效学习。三是观一观名师示范,比一比成败得失,内化课堂的有效理念。四是议一议教学得失,论一论个人观点,提升教师的有效成长。

3.教师要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运用教育理论指导教育教学活动,积极推广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

第五章  学  生

第四十一条 按照《义务教育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在教育局的领导下,王村口镇中心小学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区内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实行秋季招生。不属本校学区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招生入学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四十二条 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1.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2.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4.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起诉讼;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  学生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受教育者的义务;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王村口镇中心小学在校一日常规》要求。规范行为,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班级,热爱学校,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4. 勤思好学,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积极地为实现国家和学校各项培养目标而努力。

5.承担在小主人自治管理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6.在参加各种学习和活动中,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节约能源。

第四十四条  按照《浙江省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校、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第四十五条  实行单式班级授课制,班额一般控制在40人以下。

第四十六条  开展学生多元化评价研究,注重发展性评价和过程性评价。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手册档案,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四十七条  学校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学有专长的学生或对学校做出重大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应以正面教育为主,肯定成绩和进步,指出缺点和不足,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第四十八条  创建学校b级食堂标准。学校为学生提供健康的营养午餐,每周公示一次食谱。食堂卫生制度齐全,举措到位,确保学生用餐安全。学校对本校学生提供符合卫生许可的膳食。

第四十九条  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学生进行适度的奖励。

    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五十条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实习行使各种公民权利,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学生干部一般须民主选举产生。

第五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促进教学相长,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五十二条   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合法权利、履行法定义务,教职工可以并且应当做到:

1.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2.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里造成伤害。

3.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4.不得没收学生财物。为保障秩序,必要时可以暂扣学生违纪物品,但应及时与家长联系,依法处理。

第五十三条  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学生修业年限为6年,修业年限已满经毕业考试直接升入初级中学学校就读。

第六章  教职工

第五十四条  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将按照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不断调整用人制度。

第五十五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1.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2.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5.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对学校重大事项有知情权;对不公正待遇或处分有申诉权;

6.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7.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十六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学校章程及规章制度,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2.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工作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和岗位职责,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4.弘扬爱心与责任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利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6.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7.为人师表,廉洁从教,自觉抵制有偿家教。

第五十七条  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五十八条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现和挖掘身边师德先进典型,组织每位教师学习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关于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与教师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文件,严守六条“红线”,做到依法施教,确保廉洁从教,为每个孩子的健康成长负责,为每个孩子的美好人生奠基。

第五十九条  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规划,积极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创造条件。教师的继续教育及培训应根据本校发展需要,以自主研修为主,以在职进修为主,以专业修炼为主,为教师成长搭建平台,鼓励、支持教师学习、培训、进修、科研。

学校将全面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及教师培养规划》,注重培养“敬业型”、“学习型”、“服务型”、“科研型”的优秀教师。

第六十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六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六十二条  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依据县教育局、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评比先进、实施奖惩等的依据。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六十三条  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不服从学校分工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经学校校务会议认定为教职工责任的,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六十四条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1)违反教育原则和有关法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

(2)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者;

(4)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和荣誉的其它行为者。

第七章  学校财产管理

第六十五条  学校开办资金为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六十六条  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非法使用学校名称等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六十七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的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室、图书馆、实验室、音乐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六十八条  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六十九条  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依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管理,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帐目由县教育局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审计、审查和监督。本校根据发展需要,申请上级有关部门的经费支持。

财务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学校小额修缮项目、学校物资采购和“三公经费”的使用等根据遂昌县中小学校务监督委员会财务审核指导性意见执行。

第七十条  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七十一条  财务工作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倡导廉洁自律,克已奉公。任何经费的使用,都必须坚持先计划,后审批的原则。 

    第七十二条  接受社会各界的捐助,社会捐助资金要纳入学校财务账目,捐助款项用于学校的各项建设和发展,做到专款专用。   

第七十三条  重视学校的档案建设和管理。设有档案室、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严格地管理好档案。

  第八章  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七十四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七十五条  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引导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本校实行“家长开放日”制度。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七十六条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定期举办“家长会”,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实行“上门家访”制度。上门家访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反映学生进步、沟通家校联系为主,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七十七条  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新农村建设。

学校配合社会定时定期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会,开发社会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学校体育运动场地等设施向社会开放,参加锻炼的居民要自觉爱护学校各类设施,服从学校保安人员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十八条  学校依靠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和村委会等部门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提升教育大环境综合素质。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七十九条   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九章  附  则

第八十条  本章程需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经遂昌县教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八十一条  本章程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基本规章制度。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八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

第八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学校行政班子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遂昌县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八十四条  本章程由本校校长室负责解释。

 

 

 

 

 

 

 

 

 

 

附件:校歌:《新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王  小 学  子   个 个 要 牢记       三 大 纪 律   八 项 注    意

第  二 不  拿   他 人 一 针线       人 人 对 我   尊 敬 又 欢 喜

三  大 纪  律   我 们 要 做到       八 项 注 意   切 莫 忘 记 了

第  二 尊  敬   父 母 莫 忘掉       尊 老 爱 幼   人 人 齐 欢 笑

第  四 若  把   东 西 损 坏了       照 价 赔 偿   不 差 半 分 毫

第  六 课  前   物 品 准 备好       大 胆 提 问   又 积 极 思 考

第  八 考  试   绝 对 不 许抄       诚 实 守 信   一 定 要 做 到

王  小 纪  律   条 条 要 记清       团 结 一 致   处 处 显 和 谐

 

 

第 一   一  切   行 动 听指 挥        步 调 一   致  才 能得胜 利

第 三   上  课   要 认 真听 讲        全 面 进   步  做 国家栋 梁

第 一   见  到   他 人 要问 好        文 明 礼   仪  一 定要做 到

第 三   借  人   东 西 用过 了        当 面 归   还  切 莫遗失 掉

第 五   不  许   打 人 和骂 人        个 人 作   风  坚 决克服 掉

第 七   不  许   上 课 大吵 闹        每 次 作   业  及 时要做 好

遵 守   纪  律   人 人 要自 觉        互 相 监   督  切 莫违反 了

天 天   向  上   永 远 向前 进        王 小 学   子  团 结又奋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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