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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章程

遂昌县实验小学章程

作者:基教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5-12-24 字体:

遂昌县教育局学校章程核准书

第5号

 

遂昌县实验小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进公办中小学章程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法〔2015〕31号)文件精神,你校上报的《遂昌县实验小学章程》经遂昌县中小学章程核准小组评议,遂昌县教育局审定通过,现予核准。

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自2015年9月1日起生效,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你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办学、实施管理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完善治理机构,健全管理体制,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

你校收到本核准书后,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或公示栏或宣传窗发布章程。未向社会发布的章程一律无效,不得作为实施学校管理的依据。

 

 

 

                              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7月28日

 

 

遂昌县实验小学章程

 

(2015年7月13日经教职工大会审议,2015年7月13日经校务委员会审定通过,2015年7月28日经县教育局同意备案,自2015年9月1日起正式生效)

 

序  言

遂昌县实验小学创建于1906年。最早为遂昌县官立两等小学堂,原址在妙高山书院。1912年学校迁入报愿寺(即现学校所在地),改名“遂昌县立高等小学”。1951年学校改名为“遂昌县城关区中心小学”。1986年成为县属学校,改名为“遂昌县实验小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规范办学行为,确保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加速依法治校、民主管理和科学管理学校的进程,建立学校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运行机制,打造“规范加特色”的品牌学校,培养“合格加特长”的优秀人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与地址。学校全称:浙江省遂昌县实验小学;英文全称:Zhejiang  Suichang  Experimental  Primary  School;校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小学路7号;网址:http://www.scsyxx.net;电子信箱:syxx@zjscedu.org;邮政编码:323300。

第三条  本校由遂昌县教育局举办,经遂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类事业单位。本校为实施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办学规模:学校为全日制完全小学,学制六年,遂昌县实验小学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学区招生,招收30个班级。 

第五条  办学思想:以“以人为本,为人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为核心理念,以“玩中学”理论为指导,本着“尊重天性、培养灵性、发展个性,让学生玩起来——玩好来——玩出成果来”的宗旨,创造适合师生发展的学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奠定学生终身发展的基础,对人的终生幸福负责。让每一位学生都能享受成功的乐趣;让每一位教师都能得到发展的舞台;让每一位家长都能拥有回报的欢乐。

第六条  核心文化:白马文化

培养目标:(道德·品行)一尘不染   (文化·追求)一马当先

办学目标:最真   最善   最美

核心理念:以人为本  为人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学校精神:不服输 争一流 无须扬鞭自奋蹄

学生精神:热情阳光 满怀憧憬 勤思好学 自信善良

教师精神:热情仁爱 脚踏实地 坚韧不拔 自强不息

教育原则:尊重儿童天性  发展儿童个性 培养儿童灵性

校训:静水流深  弘毅致远

校风:勤于师道  学在不舍

教风:厚德敬业  诲人不倦 

学风:博学于文  约之以礼

校徽:形状:圆形,象征圆满、美好。图案:由蓝天、绿野、红日、白马组成,由两个不同直径的同心圆组成了金色光环,书写着中英文校名。背景:“蓝天”、“绿野”代表着美好的育人环境;前景:“红日”,象征着教师光辉的职业。大写字母“S”横卧绿野,“Y”立于蓝天绿野之间,“SY”,为“实验”两字的声母,代表学校“实验性”这一主要特征;这二个声母组成的图案尤似奔腾的“白马”,象征着朝气蓬勃、积极进取的少年儿童。同心圆组成的金色光环则意味着珍贵祥和、光明兴盛。整个画面:在宽广的蓝天下,无垠的绿野上,红日东升,喷薄四方,温暖万物;骏马奔腾,一路向前,势不可挡;周围金光闪烁,灿烂辉煌。寓意:在教育的春天里,遂昌县实验小学生机勃勃,光明兴盛,正奔向美好的未来。

校旗:由蓝、红、绿三色组成。蓝条,代表蓝天、大海,意味着雄鹰展翅蓝天,师生一同畅游于知识的海洋;红条,色调稍暗色,古朴、庄重,隐现出学校源远流长的历史,书写于此的乳白色字体的校名,显得高雅,象征着百年名校知识的乳汁;绿条,代表生命、希望、和谐,象征学校生气勃勃,充满希望。蓝条左方设有红日为背景、白马为前景的圆形图案,代表师生员工。校旗寓意:和风日丽,彩旗飘扬,骏马奔腾,学校健步向前。

校歌:《白马少年在行动》。(黄兴耕词、毛晓媚曲)

第七条  教学使用语言文字:以现代汉语言文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推广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开设英语教学。

第二章    目  标

第八条  办学目标:把实验小学办成集“实验性”与“示范性”于一体的优质学校。通过实施“校园园林化,设备现代化,行为规范化,教育优质化,健康最优化”的“五化”目标,建构“优厚的办学条件,优质的教师队伍,优良的教学秩序,优美的育人环境,优秀的教育成果”,创办一所全省以“白马少年”著称的品牌学校。”

第九条  培养目标:

1.学生培养目标: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提高教育质量,让每一个学生成为最好的自己。每一个学生在本校通过六年义务教育,在达成国家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各项目标的基础上,争取成为具有以下特征的学生:

(1)特别有憧憬、满怀理想的学生。    

(2)特别有热情、充满阳光的学生。 

(3)特别有自信、落落大方的学生。

(4)特别有教养、习惯很好的学生。

(5)特别有纪律、遵纪守法的学生。

(6)特别爱读书、勤奋好学的学生。

(7)特别讲善心、乐于助人的学生。

(8)特别爱思考、勇于创新的学生。

2.教师培养目标:全面实施“名师工程”、“青蓝工程”,大力提高教师素质,让每一个教师成为最好的自己。每一个教师在本校工作,通过不断的培训、学习和实践,在达成国家教师标准所规定的各项目标的基础上,争取成为具有以下特征的教师:

(1)特别爱学习、永不自满的教师。

(2)特别爱学生、甘为人梯的教师。

(3)特别爱工作、认真敬业的教师。   

(4)特别爱思考、精益求精的教师。

(5)特别会调理、有良好心境的教师。

(6)特别会管理、组织能力强的教师。

(7)特别会合作、团对精神强的教师。

(8)特别会科研、教改走在前的教师。

第三章    生  态

第十条   重视校园环境的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校园建设列入学校发展规划,大力倡导人文精神,培养文明人,在理念超越和实践创新的互动过程中,形成和发展“校园环境生态文化”,积极推动“校园生态化、生态资源化”,积极营造一个“以生态为主风格”的校园,让学生在自然的生态环境当中,培养对生态的同理心以及人文的关怀。

(1)校园建设要以“绿色校园”为理念,追求园林生态化。

(2)校园建设要考虑地域性与文化艺术性,让地域性与文化艺术性交相辉映。

(3)校园建设要追求数字生态化,体现信息传播和知识创新的功能。

(4)校园建设要体现继承性与创新性,全面打造快捷、高效、舒适、美感的校园。

(5)校园建设要巩固和发展已取得的成果,在已被评为省市“绿色学校”的基础上,继续引导全体师生积极打造国家级绿色学校。

第四章    文  化

第十一条  学校文化是学校师生共同崇尚的价值取向,也是本校师生共同遵循的行为方式。本校历史悠久,有其深厚的文化底蕴,为“浙江省百年名校”之一。在新的发展时期,学校将致力于建构以“汤公文化”为渊源的,以“以人为本,为人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为核心的,以“公平、民主、平等、和谐”为校园氛围的,以“白马少年科学院”、“白马少年俱乐部”和“白马少年艺术团”为阵地的,以“读书节”、 “科技节”、“英语节”、“艺术节”、“体育节”和“游戏节”为载体的,以新课程理念为引领的,以课堂教学为中心的,以新教学理念与传统教学精粹为契机的,以创造适合师生共同发展的教育,全面提高师生素质和促进学校发展为最终目的的学校文化。

第五章    管  理

第十二条  管理总策略:育人为根本,德育为首位,教学为中心,发展为主题。以德兴校,以法治校,以情引校,以才强校,以质立校,以廉富校。抓落实兴政风、抓常规兴教风、抓养成兴学风、形合力兴校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不断改革学校管理方式,实施全员管理、全程管理和精细管理,进一步深化“和谐校园、绿色校园、书香校园和平安校园建设,促进学校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

第十三条  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领导、负责学校工作,党支部保证、监督学校工作,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监督。副校长协助校长工作。本校依靠党组织,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教代会、民主党派及其他组织的作用。

第十四条  在校长领导下建立校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教导处、政教处、教科处、总务处和少先队大队部,分别承担相应的行政管理职能。

第十五条  学校由以校长为核心的遂昌县实验小学校务委员会管理,日常工作由副校长分工负责。学校成立校务监督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学校重大问题决策、重要人事安排、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开展监督,并协助学校党组织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动收集师生意见建议、受理师生投诉举报及协助学校抓好正风肃纪工作。

第十六条  党组织是学校的政治核心,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在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活动中发挥政治核心、战斗堡垒、监督保证作用。

第十七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本校依靠教职工实现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本校依法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第十八条  以“以人为本,为人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为治校的核心理念,主张有效促进教师的自我领导和管理。坚持科学管理和人本管理相结合、刚性管理和柔性管理相结合、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精细管理和简约管理相结合。

第十九条  实行制度化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二十条  实行民主管理,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在民主程序内进行。实行校务公开制度。

第二十一条  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  县实验小学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招收学区内年满6周岁儿童入学,实行秋季招生。

第二十三条  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招生入学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管理学生学籍,建立学生档案。

第二十四条  实行单式班级授课制,班额按上级文件执行。

第二十五条  按照《浙江省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行学籍管理。

第二十六条  重视学习困难学生的辅导工作。

第二十七条  重视学习优异学生的培训工作。鼓励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各类竞赛,鼓励学业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免考、跳级。

第二十八条  实行《学生素质报告册》评价制度,每学期对学生的全面素质进行一次评价报告。逐步创造条件推行《学生素质档案袋》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取消处分学生的制度。

第三十条  学生修业年限为6年,修业年限已满且成绩合格者,发给毕业证书(义务教育证书)。 

第三十一条  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班主任应立即报告学校,并协同学校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做好学生复学工作。

第三十二条  学生享有以下权利:

(1)为达成各项培养目标而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学习和活动,使用学校设备、图书资料等。

(2)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3) 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三条  学生履行以下义务:

(1)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积极地为实现国家和学校各项培养目标而努力。在参加各种学习和活动中,爱护学校设备、图书资料等。

(2)遵守法律、法规、《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规章制度,听从老师的正确教导,服从班级管理,努力完成学习任务。规范行为,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

(3)履行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四条  尊重学生自主发展的权利,实行班队干部竞争选举,定期轮换制,让每个学生都得到锻炼和发展。

第三十五条  对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或学有专长的学生或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赢得荣誉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三十六条  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学生进行适度的奖励。

第三十七条  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校规或犯错误的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给予改错的机会。

第三十九条  学校将全面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及教师培养规划》,培养新型的优秀教师。

第四十条  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义务。学校维护教职工的一切合法权利。

第四十一条  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履行各项合法义务。

第四十二条  学校重视教师的继续教育和校本培训,积极为教师的专业成长创造条件。教师的继续教育及培训应根据本校发展需要,以自主研修为主,以在职进修为主,以专业修炼为主。

第四十三条  学校注重培养“敬业型”、“学习型”、服务型”、“科研型”的教师。

第四十四条  学校将长期开展以“铸师魂”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系列活动,规范教师言行,激励教师热情,警示教师作风,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开展领导、教师、家长、学生评教师活动。鼓励教师真正成为学生的“人格示范者、发展促进者、心理支持者”。

第四十五条  学校将借助“教师发展学校”为教师成长搭建平台,鼓励、支持教师学习、培训、进修、科研。为青年教师提供提高素质、展示才华的机会,让每位教师获得成就感和认同感,激发教师创造性、进取心、竞争力。为优秀教师获得相应荣誉和待遇创造最宽松环境。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那些师德高尚、责任心强、业务能力高,教育教学质量好的教师获得相应待遇和荣誉,将全体教职工的主要精力引导到教育教学中来。

第四十六条  每位教师参加校内培训学习或听课,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参加县内培训学习或听课每年至少一次,出省县市参观学习听课等每隔三五年应有一次。

第四十七条  实行家访制度,每位教师每学期要保证家访次数,提高家访质量;召开好每学期至少一次家长座谈会。

第四十八条  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职务聘用合同制”及“教职工岗位责任制”,按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科学定编定岗,依据岗位职责,实行岗位目标管理。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将按照上级政策和学校实际,不断调整用人制度。

第四十九条  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做好选聘教师工作,选聘优秀教师到本校任教。

第五十条  依据县教育局、学校的有关规定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聘用职务、晋升工资、评比先进、实施奖惩等方面的依据。

第五十一条  实行《遂昌县实验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对在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出色、业绩突出者进行奖励。

第五十二条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行政处分或解聘:

(1)违反教育原则和有关法规,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教育不改者。

(2)故意不完成学校交给的工作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

(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体罚学生,影响恶劣者。

(4)严重损害学校声誉和荣誉的其它行为者。

第五十三条  实行基于“以人为本”的少先队工作管理。

(1)少先队工作以“践行和培养社会主义价值观”为宗旨,以“营造精神家园、构筑绿色空间、打造活动平台、提供道德榜样、创造心灵驿站”为活动的五大支柱。坚持给幼苗成长一方沃土,给雏鹰展翅一片蓝天,给孩子未来一种希望,给孩子童年一个乐园。

(2)少先队以“白马少年体验活动”为特色。少先队以“三个社团”为基地,以《走进汤显祖》为主要校本课程,积极开展以社团为主要载体的少先队社会实践活动。

(3)少先队以确立“体验教育”为主线,以“雏鹰争章行动”为载体,切实加强少先队的基础、制度建设和阵地建设。

第五十四条  实行基于“以人为本”少讲多学的新课程管理。

(1)除开设上级教育部门确定的课程外,还实施以“健康心理辅导”、“课外阅读阶梯”、“汤显祖文化探究”、“经典才艺拓展”为基本构架的校本课程体系。

(2)实施新课程教学,师生一同感悟新课程,实践新课程,不断地探索、实践、反思、总结,不断迎接新的挑战,分享着改革的成功与喜悦。

(3)校本课程开发坚持“自主成功、个性发展”的原则,教师是校本课程开发和实施的主体。

(4)学校依据依据国家教教育部《课程教育计划》实施教学活动。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学校停课需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

(6)重视校本课程的过程管理和评价,并将课程考核成绩计入学生素质报告册。

第五十五条  实行基于“以人为本”的课堂管理。

(1)营造“民主、平等、和谐”的课堂学习氛围,使学生敢于学习。课堂教学要努力营造成功学习的氛围,积极探索有利于营造这种氛围的教学策略技术。

(2)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课堂学习方式,使学生善于学习。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学习方式的改变,不仅意味着主体地位在不断得到尊重,同时也为学生的学会学习提供了良好的途径。

(3)构建“有序、互动、开放”的课堂学习环境,使学生敏于学习。本校坚定不移地推行新课程课堂“举手文化”、“喜报文化”。

(4)实施“鼓励、赞赏、期待”的课堂学习评价,使学生乐于学习。本校坚定不移地贯彻新课程课堂“鼓掌文化”、“问号文化”。

第五十六条  实行基于“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德育管理。实行“白马少年”美在校园成长积分制,努力“让道德教育回归生活”的道德教育工作有新的突破。

(1)以“学会做人”为终级目标,重在培养学生内在的道德力量和外在的行为规范。

(2)以“有教养”为德育的底线目标,实行学生行为规范达标评议,持之以恒致力于“养成教育”。

(3)以“有善心”为德育的高端目标,以“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善待自然”为有善心的具体表现。重视学生在向善、行善过程中的内在道德体验和感悟。

(4)注重发挥文化、环境的隐性教育力量。通过各种活动和形式,促进校园文化建设。

第五十七条  实行基于“全员参与”的班级管理。

(1)人人有机会参与。本校要求班级为每一个学生量身定夺、设置岗位。班级的所有事务均由固定岗位和轮换岗位来完成。班级的活动要提供人人参与的可能与机会。

(2)事事有机会参与。本校要求教师始终把握班级事务中的德育教育因素,使每一件小事的完成都成为学生追求发展、体验成功的机会。

(3)时时有机会参与。本校要求教师时刻关注学生的点滴进步和努力,并及时给予鼓励和赞赏。

(4)处处有机会参与。本校主张让班级的每一个角落都成为学生走向个性发展的起点。

第五十八条  实行基于“精细化”的教学管理。

(1)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主张学生学会学习,培养“合格”加“特长”的学生。

(2)致力于建构和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逐步建立科学的教学质量常模体系。关注每一门学科、每一个班级的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就教师而言,要致力于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认真辅导,认真考查,认真反思(六认真)。就学生而言,要养成良好的预习习惯、上课习惯、作业习惯、复习习惯、考试习惯、自学习惯。

(3)教学质量着眼于每一个学生的“三维目标”的落实。同时,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本校不公布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4)严格控制学生的课外学业负担。学校规定: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的各科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五、六年级的各科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

(5)高度重视学习困难学生的转化工作。主张通过“低起点、小步子、提前学、精练习、勤反馈、多激励”等方式切实提高转化工作的实效性。

第五十九条  严格执行《学校体育工作条例》,通过体育课和其他形式的体育活动增强学生的体质,培养学生基本的运动技能和坚持锻炼身体的良好习惯,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参加体育活动,学校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第六十条  实行基于“教师自主发展”的教育科研管理。

(1)建构教育科研三级管理网络。全局性教科研工作由教科处直接管理,专题性教科研工作由课题组直接管理,常规性教科研工作由教研组和年级组合作管理。

(2)实施以“教师自主发展”为价值取向的校本研修。以《教师专业成长记录册》为载体,我们的主要操作途径是:一是在积淀中成长——专业阅读记录,即以教师开展有效的阅读,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二是在研讨中成长——听课研讨随想,即开展每周一课制度,通过听课、研讨活动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三是在交流中成长——论文论坛交流,即让教师在写论文的过程中、在网络论坛的过程中,提升教师的反思意识与反思能力;四是在合作中成长——校本教研活动,即在教研组为单位的教研活动过程中,充分合作交流,体现参与式反思过程;五是在反思中成长——每周反思实录,即让教师写教育教学反思,及时矫正、回味教学的过程,形成反思的能力与习惯;六是在展示中成长——开课活动实践,即让教师开课,在实践活动中为教师发展提供平台,在展示活动过程中,提升教师的实践智慧。

第六十一条  实行基于“以人为本”的信息技术管理。

(1)按照学习型学校的目标,实现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现代化、信息化。

(2)加强图书馆、校园网络和教师发展学校以及配套软件系统的建设,开发学习、教学、科研资源库,实现学习、教学、科研资源的有效共享。

(3)积极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的整合,不断提升教师的现代教育技术能力。

第六十二条  实行基于“以人为本”的家庭和社区教育管理。

(1)设立“家长学校”,成立校级家长委员会组织。引导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的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本校实行“家长开放日”制度。

(2)定期举办“一年级家长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

(3)实行“上门家访”制度。上门家访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反映学生进步、沟通家校联系为主。

(4)成立社区教育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第六十三条  后勤财务工作坚持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服务的原则。倡导廉洁自律,克已奉公。实行服务承诺制。

第六十四条  依据《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管理,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帐目由县教育局会计结算中心统一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的审计、审查和监督。本校根据发展需要,合理申请上级有关部门的经费支持。

第六十五条  成立校监会,监督学校小额修缮项目、学校物资采购、学校经费管理使用、党务校务财务“三务”公开情况。对小额修缮项目立项、招投标、标后管理、建设质量、验收、资金预决算及支付等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对学校经费收支的原始凭证的合法有效性、票据与备用金使用的规范性;固定资产管理的规范性;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合同履约情况和资金拨付情况等进行监督。

第六十六条  重视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发现基础设施上的安全隐患,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第六十七条  重视固定资产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转让、报废等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资产归国家所有,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出售。

第六十八条  接受社会各界的捐助,捐助款项用于学校的各项建设和发展。

 第六十九条  重视学校的档案建设和管理。设有档案室、配备档案员,认真严格地管理好档案。

第七十条  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卫生工作的法规、政策,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工作制度。设立专职校医,负责师生健康教育,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组织一次学生体检。

第七十一条  不断改善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校医定期举办卫生常识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

第七十二条  实行基于“以人为本”的心理健康教育管理。

(1)心理健康教育以培养每个学生的健康心态为目标,以“专业辅导、课堂渗透、活动跟进、个体矫正”为基本途径。

(2)设立兼职心理辅导教师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设有心理健康辅导专用教室、个别心理咨询室。

第七十三条  自觉遵守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各项规定,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成立安全工作小组,制定安全工作制度并严格执行。本校定期对学生进行各种安全教育。

第七十四条  学校实行各项安全预案制度,加强学校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动等均应妥善防范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六章    附  则

第七十五条  本章程需经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遂昌县教育局批准。

第七十六条  本章程为学校改革与发展的基本制度。本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本校教职工要自觉维护本章程的严肃性,校长每年要向教代会报告本章程的实施情况。

第七十七条  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政策为准。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执行。

第七十八条  本章程如需修改,应提交校务委员会讨论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遂昌县教育局批准。

第七十九条  本章程由本校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八十条  本章程自本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遂昌县教育局批准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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