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关于近期台州市发生三起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
近日,台州市仙居县和黄岩区连续发生3起中小学生溺亡事故:
9月8日下午,仙居县官路中心小学张某某等3名小学生到北岙坑溪滩洗澡,后张某某滑入一较深的水域溺水死亡,直到9日上午同去的2名学生向家人讲明相关情况后才在该段水域找到张某某的尸体。
9月9日上午11时许,黄岩区上郑乡小学生张某某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在上郑乡一小溪内游泳,不幸溺水死亡。
9月9日下午2时许,黄岩区北城街道林某某等3名小学生在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在黄岩西城街道瓦场头江滨公园河岸边玩耍,林某某不慎滑入水中溺水死亡。
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郑继伟副省长对此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省教育厅督促当地教育部门和溺亡学生所在学校认真举一反三,落实责任,并提示全省中小学引以为鉴。
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郑副省长的重要批示精神,从惨痛事故中吸取血的教训,认真落实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各项措施。特别是在新学期开学后学生返校之际,学校要组织上好新学期安全第一课,提醒学生牢记“六不一会”,即不准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并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学校要把包括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提示纳入新学期教师家访的重要内容,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加强对子女在放学后及节假日的安全看护。水利部门和相关乡镇(街道)要加强对所属水利设施及水域的管理责任,在醒目位置设立安全提示牌,在午后等重点时段派人加强危险水域的巡逻,防止青少年学生擅自下水游泳。
台州市要立即牵头成立事故调查组,对近期发生的3起学生溺水死亡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对其中存在责任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事故调查报告及责任追究情况请于9月20日前上报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专项组办公室汇总后将呈报省政府办公厅及省政府领导。联系人:省教育厅校园安全管理处叶光明,联系电话:0571—88008835,电子邮箱:jyt88008835@163.com。
省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办公室
2012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