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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

遂昌县学校安全预警[2012]7号

作者:安全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05-15 字体:

 

遂昌县学校安全预警

 

[2012]7

 

遂昌县教育局安全科                  2012515

 

 

明确责任 加强教育 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进入春夏季节,气温逐步升高,各类病原微生物生长繁殖加快,食物易腐败变质。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现发布学校安全预警7号。

 一、做好原材料采购索证索票和验收工作,严禁“三无食品”( 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无生产许可证)、过期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食堂。无冷冻、冷藏设施的学校食堂,蔬菜、肉、禽类等原材料要当天采购当天使用,确保原材料新鲜、无黄变、霉烂等现象。

 二、春、夏季气温高,蔬菜虫害大,农民使用农药的频率高,采购蔬菜时要闻闻蔬菜是否有农药味,避免采购农残大量超标的蔬菜。蔬菜清洗前要浸泡15分钟以上,降低蔬菜表面的农药残留量。

 三、食物加工操作要规范,防止生熟交叉污染。食物要煮熟烧透。熟食常温下保存时间不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应冷藏贮存、妥善处理,禁止供应冷荤凉菜。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要清洗消毒。

 四、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豆角,严禁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严禁采购、制售野生菌,严禁使用发芽和青皮洋芋制作菜肴。

 五、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做好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健康体检,每天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防止患伤寒、痢疾、化脓性皮肤病的从业人员带病上岗。学校食堂内外环境要清洁整齐,做好防蝇、防虫、防鼠工作,预防食物被污染。督促学校食堂做好每餐菜肴留样和留样记录。

 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及时组织到附近医院就诊,并立即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菜肴、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

 七、多途径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重点教育学生不吃不洁、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包装有涨包或破损的食品;不购买或进食无证饮食摊点售卖的食品以及三无定型包装食品;不采摘、不食用野果、野菜等,增强学生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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