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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

学校、幼托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意见书

作者:安全科 文章来源:遂昌教育局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2-04-24 字体:

学校、幼托机构呼吸道传染病防控工作检查指导书

 

春季是流行性腮腺炎、风疹、麻疹、水痘、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学校、托幼机构为易感人群高聚集场所,极易引起呼吸道传染病疫情的暴发、流行。为有效控制呼吸道传染病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请贵单位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1、落实晨检晚查和缺课查因制度,一旦发现呼吸道传染病疑似症状的学生,应通知家长送往正规医疗机构诊断、治疗。密切追踪发病学生就诊结果,一旦确诊为呼吸道传染病,应按要求落实隔离处理。

2、所有确诊的呼吸道传染病病人应严格落实隔离措施,隔离期间减少或不去公共场所,避免与他人接触;隔离期满经校医或保健医生允许方能返校(园)上课。

3、加强教室、寝室的对流通风、消毒(指定专人负责)。每天通风不少于2小时。对病人所在的教室、寝室使用紫外线灯消毒,每15-30㎡使用30W的灯管一支,应距地面2-2.5,每日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桌椅、玩具、门把手等可用5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注意30分钟左右后应及时用清水擦洗,避免师生皮肤灼伤、物品腐蚀损坏。

4、加强呼吸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师生养成“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用手捂住嘴巴,使用一次性纸巾擦鼻涕”的良好卫生习惯,勤晾晒被褥,勤换洗衣服。

5、未发病的学生建议自行服用中药或者板蓝根等药物进行预防。

6、有情况时立即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170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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