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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

学校安全预警[2011]6号

作者:jj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1-06-16 字体:

提前部署 为平安暑假护航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暑假是各种师生安全事故的多发时段,也是各种非正常死亡事件的多发季节。暑假期间,气候炎热,也是暴风雨、台风等各种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加上学校放假,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家中或社会上活动,预防溺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的任务十分艰巨。为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学校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现就做好暑假前后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各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早部署、早预防、早落实。学校一把手要负总责,要把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层层落实,细化到每一具体责任人。要针对本校特点,认真研究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尽最大可能杜绝常年暑假期间多发的溺水、交通等安全事件。

各校要在做好暑假安全工作的同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暑假安全工作的有关情况,主动与当地的村委会等沟通协调,努力形成“群防群治、综合治理”的工作局面。

二、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暑假前,各校要对学校安全隐患库台帐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并再次对学校的建筑设施、消防器材、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周边环境等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隐患,务必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逐一整改到位。对自身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三、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暑假前,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的安全工作实际,利用班会、队会、安全讲座等形式,对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再教育,重点进行与暑假安全关系密切的预防交通事故以及防火、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等安全教育,特别是要认真按照《遂昌县教育关于开展防溺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逐一落实六项防溺教育活动内容,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反复告诫青少年学生,放假期间,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纪律,不要进入“网吧”、“三厅两室”等未成年学生不宜进入的场所,外出活动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不得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防止各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校讯通、家长承诺书等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尤其是要认真做好与农民工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向家长通报暑假期间学生应当遵守的有关事宜,共同做好暑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与安全防范工作。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定稳定

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切实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值班,对重要设施、财产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要充分发挥专职保安的作用,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各种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各校要认真落实各种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如发生各种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严格履行外出活动审批制度。不提倡以学校名义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凡组织学生参加外出集体活动的,必须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报告,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外出集体活动时,要制定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加强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学生安全。

放假前,各校要主动与客运公司、交警、运管部门联系,确保学生平安返家。各校的暑期值班安排请于75日前用电子邮件发教育局基础教育科jjk.xxb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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