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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

学校安全预警[2010]5号

作者:jj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0-06-28 字体:

提前教育防范 确保暑假平安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2010年暑假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年”工作要求,有效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平安快乐的假期,现就做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

暑假是各种师生安全事故的多发时段,也是各种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的多发季节。暑假期间,气候炎热,也是暴风雨、台风等各种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加上学校放假,青少年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家中或社会上活动,预防溺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的任务十分艰巨。各校要高度重视做好暑期的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及时部署、提早预防、严格落实,切实把暑假安全工作抓紧抓好。要针对各地各校不同特点,认真研究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把常年暑假期间多发的溺水、交通等安全事故的发生率降下来。

二、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

暑假前,各校要对学校安全隐患台帐进行一次认真的回头看,并再次对学校的建筑设施、消防器材、饮食卫生、交通安全、危险化学品管理、周边环境等进行逐项检查,发现隐患,务必逐一登记造册,逐一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逐一整改到位,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能力。对自身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乡镇政府和教育局,主动协调解决。

三、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强化安全教育是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环节,暑假前,各校务必要根据《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安全生产(教育)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好“身边的温馨安全提示语创意行动”。同时,要利用班会、队会、安全讲座等形式,对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学生进行一次认真的安全再教育,重点进行与暑假安全关系密切的预防溺水、预防交通事故以及防火、防诈骗、防食物中毒、防意外伤害、防雷击等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要反复告诫青少年学生,放假期间,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安全纪律,中小学生不得私自下水游泳,不要到水边玩,学习游泳必须在父母或其他成年人保护下进行;外出活动,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未满12周岁不得在公路上骑自行车,未满18周岁不得骑摩托车,严禁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车辆,防止各种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要通过家访、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各种有效的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联系,督促学生家长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向家长通报暑假期间学生应当遵守的有关事宜,引导家长做好子女的安全管理与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在暑假有限的时间里积极参加科学文明、积极向上的社会实践活动,不要进入网吧三厅两室等未成年学生不宜进入的场所,共同做好暑假期间的学生安全教育与安全防范工作。

四、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安定稳定

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一刻也不能放松。各校要根据实际,认真研究暑假期间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切实加强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对重要设施、财产要妥善保管并加强值班检查。要充分发挥专职保安的作用,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严防各种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要对有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妥善安排,及时掌握情况,加强安全管理,防范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暑假期间,学校组织师生开展各种集体活动,要坚持谁组织,谁负责小型、就近原则,需要外出集体活动的要严格执行报批制度,并严格按照集体活动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要认真落实各种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如发生各种突发事件,要快速反应,及时妥善处理,并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暑假安全工作由学校一把手负总责,各校要把安全工作的具体责任层层落实,细化到每一具体责任人。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学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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