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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

学校安全预警[2010]4号

作者:jjk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0-06-02 字体:

迅速开展防溺教育 严格落实防范措施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近期,天气迅速变暖,下河游泳和嬉水的儿童、少年逐渐增多,为有效遏制溺水事故,保障儿童、少年的生命安全,现发布2010年学校安全三号预警。

一、高度重视防溺工作。溺水是中小学生、幼儿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近年来,中小学幼儿非正常死亡中溺水死亡占非正常死亡总人数的50%以上,防溺形势严峻,各校务必高度重视防溺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最大努力遏制溺水事故的高发势头,确保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秩序持续稳定。

  二、适时开展防溺教育。步入夏季,各校要迅速开展防溺教育,建立坚持不懈抓防溺教育的长效机制。要根据本地本校的地理、气候和活动、节假日安排等情况,增强防溺教育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要营造好防溺教育的宣传氛围;开好防溺教育主题班会;各校体育课都要开展基本的游泳姿势和技能教学,开展安全演练,提高学生救助、自救的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家长对子女进行游泳学习;开展溺水警示教育,利用我们身边发生的事故,开展溺水警示教育,做到警种常鸣,力求抓出成效。

三、建立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据统计分析,多年来,中小学生、幼儿溺水事故大部分发生在假期、双休日和放学后这一时段,脱离老师的监管和家长的监护所致。各校要特别加强对中小学生上下学途中这一时段的安全管理,要强化目击者报告制度的落实,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得在没有成年人或老师的带领下游泳。要严明纪律,对违纪学生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学校要主动和当地政府、村委和有关部门联系,开展群防群治,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委在危险水域设立警示标志。各学校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利用家长学校、家长会、家校通等各种渠道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自己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切实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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