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通知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要求立即上报学校安全隐患库数据材料的紧急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
根据《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丽教办基〔2010〕42号)精神,以及当前学校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决定要求学校立即组织对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
1.危及学生人身安全的各类因素、学校安防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学校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涉校的各类矛盾纠纷及其高危人员;学校周边的精神病患者。
2.交通安全:对照学校前期进行的交通安全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进行排查,重点是接送学生车辆资质、门前交通安全标志、停车位等。
3.防火用电安全:包括应急灯、消防器材配备、防火用电规范等。
4.饮食卫生安全:对照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对学校食堂卫生存在的问题、校内超市及小卖部、饮用水及自备水安全等进行排查。
5.学校校舍安全。对危房、出租房、闲置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
6.锅炉、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7.学校在建工地安全防范工作检查。
二、各校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以上方面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能整改的立即予以整改,学校自行不能整改的要向教育局上报书面整改方案。各校要于5月13日下午5:00前将排查出的隐患(格式及表格见附件)用电子邮件上报县教育局基础教育科(jjk.xxbs@163.com)。已于近日开展过上述内容排查的学校,要立即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数据材料(按附件的格式要求)用电子邮件上报上述电子邮箱。
二O一O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