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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

关于做好中秋国庆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9-09-12 字体:

遂消安委办〔2019〕13 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全省“迎大庆、保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确保新中国成立 70周年期间我县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经研究,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一是督促指导单位开展自查。各乡镇(街道)、部门要严格落实“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单位(场所)使用《单位(场所)消防安全自查表》,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简称“三自主”),并作出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简称“一承诺”)。对检查发现无法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登记造册、建立清单,明确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已完成消防安全自查的单位(场所),要在单位明显部位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开声明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简称“两公开”)。二是加强指导检查。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加强对 14 类重点场所 9类消防隐患进行检查,特别是夜间生产(经营类)的场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夜间消防检查。结合中秋、国庆节消防安保需要,积极发动乡镇(街道)、基层站所、网格员等基层力量,以商场市场、“多合一”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群租房、宾馆饭店、高层建筑、养老服务机构、施工工地、医院、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博物馆、文物建筑等 14 类重点场所为重点,组织开展节前消防安全检查和节日期间错时巡查,加大暗访暗查、突击抽查力度,督促单位落实消防主体责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发现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场所)或与作出消防安全要求的承诺(简称“一承诺”)失实的单位要对法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进行约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消防隐患单位要落实严看死守或予以关停。

二、深化推进消防安全三年翻身仗行动。

请各乡镇(街道)、部门将此项工作结合到“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中去,全面提升高层建筑、居住出租房(民房)、老旧小区、重点乡镇(街道)、电气火灾和电动自行车、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改善我县消防安全状况。各乡镇(街道)、部门要认真开展火灾形势分析研判,切实找准消防安全薄弱环节,结合当地实际推进不放心行业(领域)专项治理。

三、广泛开展节日消防宣传提示。

要提前谋划并落实好节日期间消防宣传活动,拓展覆盖面,增强吸引力,提高实效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和楼宇电视、户外 LED屏、手机短信等,发布消防公益广告,发送安全提示信息,宣传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要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性活动主办单位广泛开展“三提示”宣传和员工消防安全教育,组织疏散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值守。

充分发挥已建成19 支乡镇(街道)政府专职消防队和 73 支农村志愿消防队、8 个社区微型消防站的作用,各乡镇(街道)要从消防器材装备维护保养、人员在岗在位、个人防护装备、安全教育等方面加强对其组织领导,固化县委党校上门消防培训的成果,加强执勤准备,确保灭火救援职责的正常履行,一旦有火情能够及时出动,真正做到火灾“救早灭小”,(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孙移建;联系电话:15657230071)。

 

 

 

  遂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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