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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电动车违规违法行为整治倡议书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10-18 字体:

遂昌县教育局电动车违规违法行为整治倡议书

 

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

近年来,电动车以其经济、便捷、环保等特点,日益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发展迅猛,数量庞大。但因电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导致电动车交通违法现象屡禁不止,涉及电动车的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今年以来已发生电动车亡人事故13起,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46.6%,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占事故总起数的34.2%。

为有效遏制全县涉电动车伤亡交通事故,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生命财产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县交警大队从10月15日起,将对电动车违法载人行为实施严管严查,对二轮电(机)动车违法载2人以上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对电(机)动三轮车违法载1人的予以行政处罚,违法载2人以上行为的将依法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行政拘留。

根据整治要求和9月27日全县道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精神,特提出如下倡议:

1.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2.自觉做到“骑乘车辆戴头盔,严禁违法载人”。

3.严格遵守未满12周岁不能驾驶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不能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能骑车带人;未满18周岁不能驾驶摩托车、小汽车等机动车。

4.电动车不能安装遮阳伞、遮雨棚等设施;严格执行安装遮阳伞、遮雨棚等设施的电动车不允许进入机关、学校的规定。

 

                          遂昌县教育局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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