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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 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8-03-22 字体: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

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丽教办安〔2018〕21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春季天气冷暖多变,是流感、水痘、腮腺炎、诺如病毒、手足口病、肺结核等各类传染病的高发季节,为确保我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做好春节传染病防控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一岗双责”工作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对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力度,各地教育局要做好辖区内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部署督查。

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密切家校联系,要求家长做好孩子在家的防控监管,注意合理饮食、锻炼,增强免疫力,做好家庭卫生、消毒、食品安全等工作。各校要积极进行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要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黑板报、微信、校讯通等方式,向广大师生广泛宣传春季传染病知识,增强师生的科学认知和自我防护意识与能力,各地各校于近期要组织师生听取一次专题的传染病防控知识教育(课)讲座。

三、做好晨检与因病缺勤登记管理

按照“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治疗”的传染病防治原则,做好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把好学生入校入园关。发现疑似症状的,要对接家长,要及时隔离送医并报告当地卫生疾控部门,由专业人员确诊,并做好跟踪报告工作。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各地各校要切实加强校园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对食品安全实行动态管理,重点检查食品来源地、食品质量和食品卫生,把握好食物中毒的“九关”,即采购关、保管关、清洗关、加工关、消毒关、留样关、用餐关、人员关、应急关,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各类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外购熟食等高风险食品。

五、做好学校公共卫生环境工作

在全面开展校园清洁卫生的基础上,重点对教室、图书馆、食堂、宿舍、厕所等场所进行定期清扫和清理,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防止传染病病源的滋生;要采取措施,确保学生学习和生活场所的通风与换气;寄宿生被褥要勤换洗,有太阳时要在阳光下暴晒或提醒学生家长及时更换;已经发现疫情的学校,要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对教室、宿舍、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进行消毒,落实各项预防措施。

六、做好突发疫情的信息报送工作

如有疫情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马上向当地卫生疾控部门、属地街道(乡镇)卫生院和教育部门报告,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教育、消杀、稳控、舆情等工作,做好相关记录和归档工作。总结近年来疫情控制的工作经验,建议有条件的学校成立校园传染病防控消杀志愿者队伍,并开展相应的业务培训。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8年3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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