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预警[2007]10号
国庆节即将来临,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庆长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为确保国庆长假期间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国庆放假前和长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各地各校要以对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和学校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人命关天、安全第一”的观念,自觉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全面细致地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国庆长假期间的学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节前安全教育。交通、防溺、饮食卫生是节前安全教育的重点内容,各校要按各类不同的教育要求,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活动,如:交通安全要教育学生在上下学期间、外出活动时不乘坐“三无”车辆,特别是严禁搭乘无证驾驶或超速驾驶的摩托车。同时,要加强学生自护能力的培养及教育,国庆假期长,学生流动性大、活动范围广,不安全因素多,要教育学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外出旅游、活动要先考虑安全,做到走安全路、乘安全车、玩安全游戏、吃安全食品。教育学生不玩宠物,预防动物伤人。目前,正值夏秋交替之际,各种流行性疾病极易传播,要加强对学生进行流行性疾病预防和肠道传染病预防教育,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传染病发生。
同时,各校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的假期师生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敬老爱幼、孝敬父母教育活动,严禁学生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
三、开展节前安全隐患排查。各校在国庆节前要对交通、防溺、消防、饮食卫生等工作进行一次排查,做到不留死角。要结合各校实际,重点对学生上下学搭乘父母或亲戚摩托车,酷热天气学生私自下河游泳,学校重点场所(如:阅览室、计算机房)保卫工作以及校舍和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等内容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立即研究解决,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防止危及师生安全的事故发生。
四、细化假日期间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遂昌县学校安全工作暂行规定》及其有关安全教育文件,发挥学校安全管理员作用,细化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国庆假末,学生回校前,各校要对教室、寝室、食堂等公共场所进行开窗通风、消毒,饮用自备水的学校要做好饮用水的净化消毒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小卖部、学校周边的饮食摊点、副食品零售店、流动摊点的安全状况及其他重点部位进行卫生监督检查。
五、做好假日值班工作。国庆假期间,学校要安排好国庆长假的值班人员,有固定的联系电话,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24小时值班制度和纪律(各校值班安排表请于假日前用电子邮件发至基教科和办公室邮箱;教育局值班人员表附后后)。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
国庆期间,学校一律按国家规定放假,不准组织或变相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补课。
点击附件:遂昌县教育局2007年国庆值班安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