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预警[2007]7号
加强安全联防工作 确保学生暑期安全
学期临近结束,暑期即将来临,中小学生将进入愉快的暑期生活。根据《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切实落实中小学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师生暑期安全,愉快详和地欢度假期,现就暑假前和暑假期间学生(含幼儿,下同)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做好学生暑假前的安全专题教育
中小学生暑期安全任务艰巨,从2003年至2006年,我县每年暑假都会发生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因此,加强中小学暑期安全教育任重而道远,来不得半点马虎。教育在先,预防为主,各校要在暑期前安排时间集中开展一次对中小学生防溺水、防雷击、防触电、防中暑、防汛、防地质灾害、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等的安全专题教育。尤其要选择针对性强的案例警示教育,变“堵”为“疏”,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防范能力。
二、抓好重点安全隐患的分析排查
1、加强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如:山塘水库、游乐场所、危险地段及可能伤人的动物周边等,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要提醒学生,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2、加强重点对象的个别教育。各校要做好学生思想动态及行为习惯的排查工作,对顽皮学生和习惯差的学生,要重点进行个别教育,并建立家长联系制度,以便家长了解自己的孩子,从而更有针对性地抓好暑期孩子的监护管理。
3、加强危险性活动的管理。夏季来临,暴雨、雷电、洪水、台风、龙卷风、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高发期,同时也是中小学生溺水、交通事故和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集中发生期,各校要切实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要严格执行学期结束工作的有关要求,不得组织未经审批的大型学生集体参与的活动,并抓好以下教育与管理工作。
一是无监护人或成年人带领,不得下水游泳。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明电通报,6月份以来,全省中小学已发生4起6人溺水死亡事故,我们要引以为戒,严禁学生擅自下水游泳;
二是严禁学生骑机动车和未成年人骑车出行;
三是限制学生乘车出行、雷阵雨天气出行和远距离旅游;
四是限制幼儿和小学、初中学生参与无组织的活动;
五是严禁学生野外用火和自行组织野炊活动;
六是教育学生不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
七是学校组织学生外出特别是游泳、登山、各种野地夏令营等活动时要有领导和足够的老师带队,要配备医护人员;
八是教育学生不到明知有传染病源的疫区走亲访友等活动。最近县卫生局转发了卫生部关于加强手脚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各校按《学校安全预警》([2006]3号)加强防范。
三、建立安全联防措施,确保暑期学生平安
假期学生遍及各地,自由活动的时间增多,单独出行、结伴出游的机会明显增加,同时又缺乏家长、老师的有效看管,很多想象不到的活动都会出现,极易酿成安全事故。因此,必须多管齐下,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
1、学校要把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延伸到社会。
一是学生离校前进行“珍爱生命,安全第一”主题教育,使学生懂得爱护自己生命应从平时日常生活细节入手的道理;
二是学生离校时,携带“致学生家长信”,把学校要求学生在暑期应注意的安全问题告知家长;
三是由学生自行组织,在所在村出一期有关安全内容的宣传专刊,让全社会都来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2、提醒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子女。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家访、告家长信等形式,明确家长作为子女的监护人,应对子女高度负责,履行全方位监管的职责。尤其是民工子女,如果父母上班管不了的,一定要落实好监护人员,确保子女在假期健康、快乐、平安。
3、建立暑期学生安全督查组。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暑期学生安全督查组,督查组由所在村领导、农村德育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监督学生的不安全行为;
4、争取社区和村委会对学生的安全监督。暑期开始,给社区和村委会发一个“函”,让他们了解学校暑期起始时间及有关要求,发挥他们对学生安全的监督作用,让他们配合学校和家庭做好学生安全的监督工作。
在学生的安全防范问题上,应充分发挥社区渗透力强、覆盖面广的优势,让他们把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纳入工作范围。
建立学校、家庭、社区(村委会)学生安全联防组织,齐心协力共同抓好学生暑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让学生过一个平平安安、快快乐乐的暑假。
主题词: 学校 安全 暑期 预警
主 送:县属学校、各乡镇中小学、中心小学
抄 送:丽水市教育局、县平安办、县安委办、县委信息科、县政府信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