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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遂昌师校 文章来源:遂昌师校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6-06-28 字体: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十三五”期间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将按《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组织管理,希各校认真组织学习。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6月28日

                                   

附件: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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