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5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望各校认真组织学习,落实相关责任。
附件: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