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上级部门有关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落实相关工作,努力做好春夏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并于4月14日前将《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保健)室建设情况统计表》(附件2)填好并发送至邮箱10280594@qq.com。
附件:
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2.《中小学校、幼儿园卫生(保健)室建设情况统计表》(学校)
遂昌县教育局
2016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