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遂昌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
全县各校、教育局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遂昌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回头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文件要求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确保校长办公室面积不超过12平方米、教师不超过9平方米。并于11月25日前,将以下材料上交到教育局办公室(二)潘卫平处:(1)承诺书;(2)整改情况说明;(3)校级领导办公室平面图(注明长、宽、面积),若与他人共用办公室的,请具体说明共同使用情况;(4)校级领导办公室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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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教育局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