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全面深化丽水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
县(市、区)教育局、消防大队,直属学校(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公通字〔2011〕20号),进一步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化丽水市教育系统和消防部门的全面合作,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水平,现就全面深化丽水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的宣传贯彻,以实现全市教育系统无重大火灾发生为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基本消除火灾隐患,日趋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显著提升各学校消防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消防管理水平,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坚决预防和遏制重大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措施
(一)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公安消防大队、教育局要高度重视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各地消防大队要将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化消防宣传教育和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考核内容,主动协助教育局、学校,加强策划组织和指导服务,选派消防专业人员担任辖区学校消防辅导员;各地教育局要将学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内容,推动学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和教育主体责任,制定年度消防宣传教育计划,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各地消防大队、教育局每年要对当地学校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落实消防教育课时。各地教育局要督促各学校建立常态化的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加强师资队伍的消防业务培训,落实相关活动经费,确保课时、教材、师资、设施、场所等落实到位。各学校要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分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每学期(结合开学第一周或寒、暑假前安全教育)要安排不少于4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同时,各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纳入到学校军训中,每次军训要安排不少于2课时的消防知识教育课程。幼儿园、小学重点开展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逃生自救常识教育,全市四年级以下学生每周需完成消防教育家庭作业(作业本由市消防支队统一制作,市教育局统一发放);初中、高中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各地消防大队要协助解决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所需场所、资料、器材等方面的困难。
(三)举办主题实践活动。要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各类节日为契机,组织学校集中开展疏散演练、知识竞答、作文大赛、消防运动会、主题展览等消防主题活动。要组织开展“三个一”活动,即:每学期组织一次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每学年开展一次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活动;每学期布置一次由学生与家长共同完成的家庭消防作业。同时,各学校要针对不同时期开展“开学第一课”消防安全教育活动、青少年暑期消防安全体验活动、“关爱留守人群”中学生社会大行动。各地可通过设立中小学生消防日、消防月等形式,建立常态教育机制。
(四)完善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各地消防大队、教育局要切实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研究、部署、落实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各学校每季度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由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召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参加会议。重点研究分析学校消防安全形势,通报火灾隐患情况,分析、查找产生隐患的原因,总结教训,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研究部署学校下一阶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每学期召开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工作例会,并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由当地消防大队派员参加,且有专人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存入消防档案。
(五)加强学校阵地建设。各地消防大队、教育局要充分利用现有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和消防安全教育社会实践基地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广大学校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并对照标准适时开展创建“回头看”活动。各学校校园电视、广播、网站、报刊、电子显示屏、板报、手机报等,每月要至少刊播一次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并结合火灾特点和学校实际,及时更新宣传内容。要在学校教室、行政办公楼、宿舍及图书馆、实验室、餐厅、礼堂等醒目位置设置应急疏散示意图、消防标识、宣传橱窗(标牌),有条件的学校要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场所,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宣传资料。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校(单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增强消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中,确保本单位的消防安全。
(二)突出重点,密切配合。各地教育、公安消防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对校园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着力提升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素质。
(三)广泛宣传,形成氛围。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的宣传主阵地作用,突出宣传教育的科普性、互动性、参与性、持续性、实效性,不断推动丽水市教育系统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向纵深发展。
丽水市教育局 丽水市公安消防支队
2015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