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举办首届“绿谷之光”科技大赛的通知》的通知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现将《丽水市教育局关于举办首届“绿谷之光”科技大赛的通知》(丽教基〔2014〕151号 )的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
1.各校要高度重视科技教育工作,牢固树立全面质量观。要结合2014年10月9日下发的《关于举办遂昌县第十二届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的通知》(2014遂教发〔2014〕103号 )文件精神,积极组建科技社团,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技活动,举办学校科技节,培养一批热爱科学、热爱创造发明的学生,营造重科技、爱发明、勤动手的良好氛围,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各校要根据“绿谷之光”科技节活动指南具体要求开展针对性项目训练。丽水市科技节已被市教育局确定为每年举办的常规赛事,我局也正在谋划全县科技节事项,各校要根据文件精神立即行动,确定适合本校的比赛项目,积极储备科技人才。
另外,根据市“绿谷之光”科技节比赛要求,各校要发动师生进行科技小发明的制作,并于11月28日前上报科技小制作和“五水共治”小发明作品信息(包括作品说明和照片,以word格式发送至zjscjjk@163.com)。届时,将选出优秀作品送市里参赛。设计要求和评分标准详见《2014年首届丽水市中小学“绿谷之光”竞技大赛活动指南》。联系人:林辉(686781)。
遂昌县教育局
201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