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生安全 千万家”教师家访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4〕245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学生安全
千万家”教师家访工作交叉检查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自2012年起,以防溺水为重点,我省连续3年部署开展了暑期“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根据今年5月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切实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180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工作交叉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4年7月7日至11日。
二、检查内容
1.市、县(市、区)教育部门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部署情况;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对学校开展防溺水工作检查、指导情况。
2.学校开展防范学生溺水工作情况;“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开展情况(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及留守儿童名册、走访记录或回执、宣讲资料等);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情况(是否发放到每一位家长手中、回执单是否有家长签字,如未发放教育部致家长信,是否有其他形式的致家长信及签收回执,内容是否涵盖教育部致家长信的内容)。
三、督查对象及重点
每个组检查1个设区市,对市内所有县(市、区)逐一进行检查,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2所学校,重点检查农村学校、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或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比高的学校。请各县(市、区)提供所有学校清单,由检查组随机抽取。
四、督查方式
查阅工作资料,听取情况介绍,实地查看,每校抽取不少于2名“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应走访对象进行电话回访等。
五、分组情况
第一组:杭州市检查湖州市;
第二组:宁波市检查绍兴市;
第三组:温州市检查台州市;
第四组:丽水市检查温州市;
第五组:衢州市检查丽水市;
第六组:金华市检查衢州市;
第七组:台州市检查舟山市;
第八组:绍兴市检查杭州市;
第九组:舟山市检查宁波市;
第十组:湖州市检查嘉兴市;
第十一组:嘉兴市检查金华市。
检查人员由各市从县(市、区)教育局或学校的安保干部中抽调,可分若干小组同时开展检查,每小组人员不少于2人。检查人员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帮助解决。
六、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本次交叉检查工作,对本辖区内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自查督查,做好迎检的准备工作。各检查组在检查中要认真细致、客观公正、加强交流,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将检查情况形成简要的报告。对因检查不认真负责,“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等要求没有落实,造成中小学生暑期溺水死亡的,将追究检查组的责任。检查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个严禁等纪律规定。
请各检查组于2014年7月16日前将检查简要情况(主要反映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特色亮点做法,要点形式即可)与《浙江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专项检查表》报省教育厅校安处。联系人:曹建国,联系电话:0571—88008696,邮箱:jyt88008835@163.com。
附件:浙江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专项检查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7月2日
附件
浙江省防范学生溺水工作专项检查表
设区市 |
|
县(市、区) |
|
|||||||
县(市、区)防溺水工作部署、检查情况 |
|
|||||||||
学校名称 |
|
联系电话 |
|
|||||||
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 |
|
|||||||||
应走访人数 |
|
已走访人数 |
|
|||||||
回访学生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走访效果 |
|
|
||||
回访学生姓名 |
|
联系电话 |
|
走访效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