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昌县教育网欢迎您!
您的位置:首页 >教育行政>教育局文件>上级文件>详细内容

上级文件

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转发《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少数教师有偿托管学生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的通知

作者:教育局办公室 文章来源:教育局办公室 点击数: 发布时间:2014-04-02 字体:

全县各校:

按照雷伟东局长批示要求,现将《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少数教师有偿托管学生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浙教电传[2014]10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校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行传达教育,吸取深刻教训,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制度规范建设。

                                 

                        遂昌县教育局办公室

                            2014年4月2日

浙  江  省  教  育  厅 

浙教电传〔2014〕102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绍兴市柯桥区少数 

教师有偿托管学生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现将绍兴市柯桥区少数教师违规有偿托管学生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2014年2月,浙江电视台钱江频道记者通过蹲点暗访,拍摄了柯桥区轻纺城小学、双梅小学少数教师有偿托管情况。据报道,这两所小学少数教师在学生放学后,以每生每月800元至2000元的价格,在学校教室及个人住所开展有偿辅导和托管活动。 

经调查,柯桥区轻纺城小学、双梅小学各有3名教师存在校外有偿托管,各有1名教师存在校内有偿托管等违规问题。这一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学生家长利益,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严肃纪律,柯桥区教育体育局对涉及违规的8名教师作出如下处理: 

责令违规教师立即改正有偿托管行为,清退违规所得;涉及违规教师当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各类评优评先资格;从次月起按低一级聘任,三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职称;取消当年度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调离工作岗位;并对担任领导职务的违规教师予以组织处理;追究轻纺城小学、双梅小学学校领导责任。 

为了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省政府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有关文件规定,坚决治理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有偿家教行为,各地、各中小学校要从上述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充分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坚决制止和自觉抵制违规办班补课收费、有偿家教、有偿带生。严禁教师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的有偿补课。 

一要深化教育引导,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中小学校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把师德师风作为年度考核、评优评先、职称晋升、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强化监督,严格考核。要丰富教育形式,通过开展专题政策学习、职业道德规范培训、案例警示教育、教师岗位承诺、先进典型表彰等活动,大力弘扬“敬业、爱生、奉献”精神,引导教师关爱学生,真诚服务,廉洁从教。 

二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治理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带生作为当前教育系统纠风治乱的重点工作来抓,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部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立即废止与之不相符的文件规定,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在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常规管理制度,规范各类考核程序和要求,加强制度规范和纪律约束。 

三要严格监督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各种渠道反映违规办班补课收费、有偿带生、有偿家教的查处力度,做到有诉必查,有错必纠。凡是有投诉举报的,都要真查、实查、严查。要公开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公众和媒体的监督。要加强明查暗访,严格责任追究。对于在职教师违规从事有偿补课、有偿带生等活动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要强化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管责任和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坐视不管、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或屡纠屡犯,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对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和校长实行问责。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