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丽水市教育局委员会 丽水市教育局二〇一四年工作思路
中共丽水市教育局委员会 丽水市教育局
二〇一四年工作思路
丽教办〔2014〕1号
一、指导思想
2014年,确立为“教育改革创新年”。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紧紧围绕“力争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丽水市教育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依法治教,深化教育改革,深化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主要发展目标
1.全市学前三年幼儿园入园率达到95%,小学初中入学率和巩固率均保持在99.9%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4%以上,全市初升高比例达到95%,高中段招生普职比大体相当,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2%。
2.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9%,职业教育技能课专业教师“双师型”比例达到75%,组织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3万人次。
3.幼儿园教师持证率达到55%,等级幼儿园入园儿童覆盖率达到75%,创建学前教育达标和示范乡镇10个。
4.力争9县(市、区)全部通过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验收,创建市教育现代化达标学校和示范学校20所、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30所,创建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5所,增强高考竞争力。
5.统筹建设市级职教品牌专业3个、特色专业4个,全市中职学校学生毕业率达到92%,完成成人“双证制”教育培训3000人,扫盲人数累计达到三年计划总数的60%以上。
三、主要工作举措
(一)深化“四项改革”,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1.全面落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进一步贯彻落实选择性教育思想,认真组织实施省高考招生改革意见,及时研究高中课程改革,努力促进校长课程领导力和教师课程系统开发能力的提升,实现课程多样化、特色化,建立市级精品选修课程资源库。大力推进分层选课走班教学和学分制,建立面向全体学生的生涯指导和选课指导制度,努力实现因材施教和分类指导,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和高考竞争力。
2.大力推进“学为中心”的课堂教学改革。广泛开展课堂教学创新行动,推进“生本课堂”改革试点扩面和农村学校小班化教学改革,积极倡导课程和教材的二次开发,实现国家课程校本化。加强教育质量监测、诊断和指导的改进工作。进一步完善中考制度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3.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机制改革。研究制定促进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政策,编制民办教育发展规划,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多种形式办学,重点支持建设一批有特色、高质量的民办学校,满足群众对教育的多样化选择需要,进一步加快我市教育发展步伐。
4.着力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积极促进“学校人”向“系统人”转变,在莲都区和松阳县开展试点工作基础上,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骨干教师、校长县域内交流工作,每年交流人数达15%,引导和鼓励高素质师资向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流动,评优评先向交流教师倾斜。在市实验幼儿园教育集团开展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逐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落实中小学教师职务评审改革工作,进一步推进随机课堂教学能力考核。
(二)抓好“三大项目”,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
5.做好全国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创建工作。指导9个县(市、区)全面接受均衡县评估验收。积极开展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县(市、区)评估工作的专项督查和“现代化学校”发展水平评估。深化城乡教育共同体发展和集团化(联盟)办学,推进农村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创建一批示范校和达标校,促进农村学校优质发展。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做好标准化学校的创评工作。
6.抓好教育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全市重点推进续建、新建教育重大项目20个,完成投资7亿元。市本级重点推进丽水五中新建、丽水二中扩建等4个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亿元。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项目建设,积极培育数字化校园建设示范学校。
7.启动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紧紧抓住等级幼儿园创建和教师持证率提升两个重点,全力推进全市学前教育园舍建设,完成新建或改建乡镇等级中心幼儿园10所,着力推进幼儿教师360学时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学前教育办园水平。
(三)狠抓“两支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名师名校长
8.加强校(园)长队伍“课程领导力”建设。办好普高、职高校长论坛和初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创新班,强化“影子培训”,研究绿谷名校(园)长培养机制,引导校(园)长潜心研究教育发展规律和学校管理科学,提升校(园)长的教育教学领导力。进一步强化以校长为首的学校管理团队建设。推进市直学校(单位)教育管理岗位后备干部培养培训工作。
9.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发展力”建设。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发现和挖掘身边师德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加大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违规办班的查处力度。继续抓好教师全员培训,强化高端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和能力。从战略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工作,全面实施“促进青年教师成长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教研队伍能力建设和管理机制,全面提高理论水平与实际操作能力。继续推进“绿谷名师”培养工程、“教师发展管理创新实验区”规划项目及各类工作室建设。探索高校与中小学协同培养教师机制。进一步完善农村教师进修培训机制,组织做好小学全科教师定向培养工作。启动实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技术应用能力培训。认真做好各类先进评选和工作。做好第11批省特级教师评选申报工作。
(四)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自由充分发展
10.切实加强德育工作。落实好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强化大德育观念,完善工作网络,实行全员德育,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强化传统优秀文化教育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教育。加强团队工作,多形式组织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教育,“中国梦”教育及国防教育等活动。建立全市班主任工作研训机制,推动班主任专业化发展。推进心理咨询室建设,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办好家长学校,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更紧密结合。
11.全面加强体卫艺教育。创设市级平台,继续办好“绿谷”品牌艺术赛事和“一会三大联赛”体育赛事,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保证学生每天参加一小时阳光体育锻炼,认真筹备自2015年起举办的中学生排球联赛。做好省艺术素质监测龙泉市试点工作。推动学生社团建设,促进社团活动课程化,提升学校校园文化品质。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加快推进学校卫生室建设,积极创建省健康促进学校,全面做好市直教育系统“创国卫”工作。树立一批办学有特色、高质量的学校典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
12.大力加强教育督导工作。切实发挥督导职能,全面规范办学行为,完善督学、督政、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落实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深化学校发展性评估工作。建立国家规定课程执行督导机制和“轻负高质”工作长效机制,深入落实“六个严格、六项制度”减负要求,强化省里“四项措施”,切实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加快职成高教发展,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13.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加强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管理,深化跨区域招生改革试点和中高职人才一体化培养工作,推动中职课程改革。办好各类技能竞赛,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各类奖补资金。进一步发挥丽水职业教育集团功能,着力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和竞争力。
14.加强成人教育工作。全面推进扫盲工作。继续推进社区教育和区域中心成技校网络建设,努力构建终身学习体系。强化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完成庆元和景宁两县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15.加强高等教育工作。深化高等院校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大学生创业教育,提升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能力。
(六)全力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全体学生健康成长
16.促进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认真落实各项助学政策,进一步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完善贫困学生资料库,建设普通高中贫困毕业生社会助学信息系统,在保障政府投入为主的前提下,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困助学活动。进一步健全“爱心营养餐工程”机制,完善考核方案,全面落实爱心营养餐标准菜谱实施、上报和检查机制。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建档结对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流动人员子女学籍管理制度和与居住证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入学政策,推进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工作。
17.确保师生平安健康有保障。建立健全重大安全和稳定事件报告制度。务必落实各项管理措施,深入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校园安全稳定工作机制建设,全面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创建,推进“护校安园”专项行动,探索设置“校园警务室”工作。强化食品安全教育,积极推进“千万学生饮食放心工程”建设,做好“品牌超市进校园”等工作。
(七)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18.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着力解决“四风”问题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做到“五个贯穿始终”,建立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抓好“党员自觉自律与组织提醒要求”相结合的“创先争优”机制的实施,加强基层组织及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认真落实党员“六个日”活动。深入开展教育行政干部“走进课堂深入学生公寓”调研活动,将干部听课具体化制度化。
19.深化“阳光工程”建设。全面推进阳光招生、阳光收费、阳光采购、阳光评审、阳光食堂、阳光财务等工作。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网络舆情应对能力。加强教育内部审计监督力度。做好双拥及信访维稳工作。加强学籍管理。确保各项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开展。
20.深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个严禁”。全面推进教育系统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努力抓好权力制衡和监督,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强化节俭,提升效能。全面强化制度执行力。支持工会、妇委会等工作,强化民主管理,建好“教工之家”,切实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提升干部职工幸福感。
中共丽水市教育局委员会 丽水市教育局
2014年1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