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我县火灾形势稳定,按照公安部和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决定自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组织开展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现将《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遂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
2014年1月6日
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入冬以来全国、全省及我县发生的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及省厅、市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依靠党委、政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宣传培训,全力做好灭火救援准备,严格队伍管理教育,坚决实现“三个确保”:确保全县不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确保县“两会”涉会场所不发生火灾,全县高层地下建筑、石油化工企业以及宾馆饭店、商贸市场、车站码头、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
二、战役时间
2013年12月19日至2014年全国“两会”结束。
三、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一)工作任务
1.全面排查社会火灾隐患。对社会单位全部开展一遍检查,彻底查清单位存在的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安全疏散通道出口不畅、消火栓无水、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等问题,督促单位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集中摸排本地区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擅自改变经消防验收合格或备案的建筑物、场所使用性质的非法违法建筑,集中排查企业厂房仓库、老城区、农村老旧建筑连片区、城乡结合部、沿街住人商铺以及物流仓储、商贸市场、“三合一”场所等集中区域,确保不少一家、不漏一处,彻底查清本地区非法违法建筑底数,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依法限期整改。
2.全面排查市政消火栓等消防供水设施。对现有市政消火栓进行摸底调查,建立维护保养机制,战役期间全部检查保养一次,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满足灭火救援需要。
3.全面加强“四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圣诞、元旦、春节(除夕)、元宵节期间组织开展火灾防控“零点”行动,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县“两会”前,县局将对会场、住地、新闻中心等涉会场所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并重点加强当地供电、供油、供气、供水以及交通、通讯枢纽等要害部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安全万无一失。
(二)工作措施
1.推进“户籍化”管理。深入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指导单位自查自改火灾隐患,提高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提升自身消防管理水平。
2.加强“网格化管理”。依托综治工作平台落实消防“网格化管理”,落实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领导下的“五位一体”组织体系的力量,确保消防工作站实行实体化运作,并明确专(兼)职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以及工作流程,对小单位、小场所及居(村)民楼院、村组进行排查整治,整改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安全疏散通道出口不畅通、消火栓无水、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章搭建彩钢板建筑、违规住人等突出问题。
3. 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排查整治。经贸、卫生、教育、工商、建设、交通、文化、安监等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所属行业、系统内的单位和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各乡(镇、街道)消防工作站要组织对农村老旧建筑连片区、老城区、沿街住人商铺、“三合一”场所以及物流仓储、商贸市场等集中区域实施排查整治,督促单位场所自查自改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一批火灾隐患突出区域。
4. 实行“实名制”监管。公安机关实行消防监督内部网格化管理。所有公安派出所明确列管单位、确定指导责任区域,实施定人、定网格“实名制”监管。监督检查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网上执法也要实行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切实做到“三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单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的隐患未查清不放过)。各乡镇街道网格化组织健全,责任明确,经常性组织开展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
5.发动群众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广泛发动群众通过96119热线,举报投诉火灾隐患。对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及时受理、及时核查、依法督改。
6.铁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坚决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依法下达法律文书,并跟踪问效、按期复查、直至消除。严格执行“四条铁律”(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依法不予审批;对城乡结合部物流仓储、商贸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三合一”场所集中的火灾隐患突出区域以及重大火灾隐患,要提请政府实行挂牌督办)。
7.开展“四节”、“两会”消防安全系列行动。组织消防、治安、公安派出所等力量,部署开展圣诞、元旦、春节(除夕)、元宵节期间火灾防控“零点”行动。各级“两会”期间,公安机关、消防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四、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一)工作任务
1.加强各级各类媒体宣传。以开展“清剿火患”战役的部署、工作动态和先进经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典型做法,重大火灾隐患曝光情况,以案说法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消防部队参与灭火抢险救援的生动事例等为重点内容,进一步提高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
2.提升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全面推广家庭社区、学校、农村、人员密集场所、社会单位等《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示范单位建设经验,推动社会各界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职责,促进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完善消防志愿者服务体系。并按照《关于在今冬明春期间开展“十个一”消防宣传活动的紧急通知》(丽消委办〔2013〕9号)的要求,创新宣传方式方法,全面加强消防安全常识、逃生自救、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的普及力度,促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
3.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力度。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要100%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并熟悉岗位工作要求和应急处置程序。同时,加大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力度,组织对本地来料加工点的负责人进行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意识。
(二)工作措施
1.开辟宣传阵地。《丽水日报》、《处州晚报》等市级主流报刊阶段性推出“清剿火患”系列报道;丽水电视台开设“一周火情通报”专栏。县局也将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和钱瓯遂昌上开设“清剿火患”专栏,全面报道战役要求、部署情况和整治动态,消防部门、各派出所要及时将战役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导。
2.组织媒体采访报道。县公安局将适时组织媒体开展“清剿火患”媒体新闻行动,采访报道高层地下建筑、“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隐患排查整治,网格化排查、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动态,跟踪报道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工作和“清剿火患”战役成果,曝光重大火灾隐患,深化舆论监督,切实形成舆论监督的高压势态。
3.利用新兴媒体开展宣传。组织网民参加新浪网开展的“网友举报隐患”活动。组织全县干部群众微博、微信开展“消防微课堂-火眼识隐患”、“消防微提示-常识大转发”、“消防微监督-随手拍火患”等系列互动活动。积极利用社会各界微博微信以及手机短信、移动电视等新兴媒体,开展消防科普宣传。
4.借助各类媒介广泛宣传。在县电视台、电台广泛制作播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全国及省、市、县“两会”期间集中播出消防安全提示;利用户外视频、楼宇电视、电子显示屏等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安全提示。在出租房集中居住区、农村老旧房屋聚集区、“三合一”场所、宾馆饭店、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企业和居民小区等社会单位入口处、载客电梯内部及前室的醒目位置,张贴“清剿火患”战役宣传画及消防常识贴图。组织消防工作站工作人员、消防官兵、派出所民警、专职消防队员、志愿者、基层网格员深入辖区全覆盖式开展“面对面”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和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知识;各乡镇消防工作站、各派出所、专职消防队要结合辖区“六熟悉”工作和消防监督检查同步开展消防宣传;
5.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系统要部署各类学校在寒假前后开展以“上一节消防课、布置一份假期消防作业、开展一次灭火逃生疏散演练”为内容的“三个一”活动。民政、卫生系统要部署养老院、福利院等弱势群体场所和各类医院开展查找、整改火灾隐患和疏散逃生演练活动。文化系统要部署歌舞厅、演艺、酒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
五、集中开展灭火救援准备
(一)工作任务
1.立足实战需求,深入开展冬季练兵,提高灭火救援实战能力。春节前,消防中队、各专职消防队对辖区内商场市场、节庆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油、电等民生重点单位至少实地熟悉一遍。
2.春节前,消防大队组织装备巡查组组织对所有专职消防队进行一次装备技术检查、整改工作;各专职消防队每周组织对车辆装备进行技术检查维护,确保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3.加强人员管理教育,重点强化车辆交通和灭火训练安全事故的预防,确保队伍的高度安全稳定和集中统一。
(二)工作措施
1.深化冬季练兵工作。各专职消防队要紧紧围绕冬季火灾特点,组织队员开展冬季练兵活动,不断强化体能和实战技能。合理确定训练科目,科学组织训练,提高严寒、大风等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实战能力。
2.强化实地熟悉演练。结合“四节”、“两会”消防安全保卫特点,组织队员,深入辖区重点单位、节庆活动举办场所、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进行实地熟悉,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专职消防队在开展辖区和重点单位熟悉演练时,对发现的消防车通道堵塞、建筑户外广告牌遮挡、消火栓圈占埋压等影响灭火救援的问题,要及时向消防大队防火人员报告,及时消除隐患。
3.提高战勤保障能力。2014年1月20日前,对所有的灭火救援装备进行一次核查和清理,摸清在用和库存装备底数,清理淘汰超过服役期限和失效的装备,及时补充执勤一线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落实防冻保暖措施,确保车辆装备时刻处于完整好用状态。
4.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针对雨雪冰冻等特殊气候条件,做好行车安全预防工作,加强对驾乘人员安全教育。加强灭火救援及执勤训练中的事故预防。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冬明春第二次“清剿火患”战役是公安部针对当前全国严峻的火灾防控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县公安局成立由潘敏鹏副政委任组长,局办公室、纪委督察室、警务督察大队、治安大队、消防大队以及森林公安分局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清剿火患”战役组织、领导、协调、督导等工作。
(二)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及时问责处理,将责任追究落实在火灾发生之前;发生较大以上的火灾,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三)强化考评奖惩。县局“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将依据本方案制定考评办法,每月对各乡镇消防工作站、各派出所进行考核排名,表扬组织周密、措施有力、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并将考评情况报省公安厅、市公安局“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战役开展情况将作为消防工作站、派出所年终消防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及时上报信息。各地工作情况要及时报县公安局“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9日前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2014年1月起,每月12日、26日前报半月度工作情况;“清剿火患”战役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报书面总结。
附件:县公安局“清剿火患”战役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县公安局“清剿火患”战役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潘敏鹏 县公安局副政委
成 员:朱荣军 消防大队大队长
鲍才铿 消防大队教导员
杜美雄 局办公室主任
夏德金 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吕学军 警务督察大队大队长
程 华 治安大队大队长
刘建成 森林公安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设在消防大队,朱荣军大队长、鲍才铿教导员任主任,丁火明、周鑫、张亮、王继业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