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遂昌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
遂教发[2013]66号
县属学校、各乡镇(街道)中小学: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家庭的希望。为切实保护青少年的生命安全,认真落实《关于建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的通知》(浙教安〔2012〕99号)精神,决定建立遂昌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联动机制,推动建立和完善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防溺水工作的新格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成立防范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
由县教育局牵头成立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宣传、综治、水利、妇联、团委、关工委等单位作为专项组成员,邀请报社、电视台、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体作为协作单位,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有力组织。
现成立遂昌县防范中小学生溺水事故专项工作小组,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雷伟东(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林文渊(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叶选民(县综治办副主任)
雷永春 (县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徐水江( 县水利局纪检组长)
刘卫斌( 团县委副书记)
叶君美( 县妇联副主席)
毛水兰(县关工委专职副主任)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防范溺水专项工作小组要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各部门开展工作情况,分析、研判防范溺水事故的形势,落实防范溺水事故的有效举措。定期开展检查,排查存在的隐患,对各部门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采取有效工作措施
针对暑期、节假日学生脱离学校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缺乏家长监管等情况,县教育局要会同专项组成员单位,指导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通过开办“爱心学校”、“少年之家”、平安自护营、雏鹰假日小队“手拉手”平安自护活动、暑期公益夏令营活动、农村(社区)青少年俱乐部等形式,组织青年志愿者、党员志愿者、退休老干部、老教师免费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等群体开展有益的暑期活动,减少孩子因缺乏家长看护而到河边嬉水、游泳导致溺亡情况的发生。要指导督促学校与所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假期安全工作对接制度,在放假前就假期学生安全工作要求和各方职责进行一次沟通和对接;指导督促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在假期组织开展青少年儿童安全监护责任家访,教育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落实监管责任。
四、强化重点水域管理
根据“属地管理”管理原则,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易发生溺水事故重点水域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在建工地、人工开挖或自然形成水潭周边的隐患排查,加强对水库的管理。在危险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牌,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做到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对学生经常嬉水、游泳的重点区域落实专人或组织志愿者、退休人员等进行巡查和劝阻。
五、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积极争取宣传部门、新闻媒体支持,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在每年夏季到来之际、暑假前后,通过播放游泳安全和预防溺水教育专题片、滚动字幕、公益广告、专题报道等,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扩大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的社会覆盖面和影响力。学校、幼儿园要在放暑假学生离校之前上好一堂安全课,加强对学生进行防溺水知识教育,通过丰富、有效的活动,增加学生防范溺水事故意识,提高自护能力。
六、加强监督检查
县教育局将会同县委宣传部、县综治办、县水利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单位对各地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进行督查。对教育责任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重点水域漏管失控等导致学生发生群死群伤的,要严肃追究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的责任。
遂昌县教育局
中共遂昌县委宣传部
遂昌县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遂昌县水利局
共青团遂昌县委
遂昌县妇女联合会
遂昌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1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