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专项督查的通知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丽教办安〔2012〕100号
丽水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安全
教育与管理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近期,我市各地学生溺水事故高发,为全面了解、掌握各地各校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情况,切实落实各项工作举措,经研究,决定开展中小学(幼儿园)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情况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各地各校对《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学生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丽教安〔2012〕8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落实“学生安全千万家活动”的通知》(浙教电传〔2012〕245号)的落实情况。
二、督查时间
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并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学校。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用随机督查方式进行,每个组抽查2个县(市、区)、2所直属学校。
1.听取教育局和相关学校工作汇报;
2.查阅有关资料;
3.实地察看。每县(市、区)分别抽查城区中小学1所;乡镇初中、小学作为重点抽查对象,分别抽查1所。
四、人员分组
第一组组长:詹百松,成员:周波、刘继明
第二组组长:范寿仁,成员:桑文勇、邱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暑期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的异常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抓好各项安全工作措施的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并在近期迅速开展暑期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紧急督查。
2.突出重点。各地要把小学生、农村学生、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作为重点教育对象,采取各种措施落实家长对子女的居家安全和监护责任。
二○一二年八月十一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