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征集“绿谷之春”“绿谷之秋”艺术赛事标志徽章设计的函
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征集“绿谷之春”“绿谷之秋”艺术赛事
标志徽章设计的函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属学校(单位):
“绿谷之春”、“绿谷之秋”艺术系列赛事自2010年开展以来受到了广大中小学校师生的普遍欢迎和社会的高度关注,推动了我市学校艺术教育的发展,对培养师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完善“绿谷之秋”、“绿谷之春”艺术教育赛事制度,打造赛事品牌,现面向全市教育系统全体干部和师生公开征集“绿谷之春”“绿谷之秋”艺术赛事标志徽章设计图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绿谷之春”“绿谷之秋”艺术赛事标志徽章设计图案及说明。
二、具体要求
1.图案设计中要寓意明显,体现丽水的绿谷文化内涵及特点;
2.图案设计要体现中小学生素质教育文化元素;
3.图案设计要体现中小学生快乐学习、健康成长、特长发展元素;
4.图案设计要简洁大方,色彩明快,形式新颖、易于传播,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5.徽章设计要求为一个图案,可以用两种不同的颜色分别代表“绿谷之春”和“绿谷之秋”;
6.另附图案设计说明。
三、奖励方法
1.设入围奖10名,每幅作品奖励500元,并颁发证书;
2.被最终选用的作品奖励2000元,并颁发证书。
四、投稿方式
作者直接将作品(附文字说明)上传至丽水教育网 “‘绿谷之春’‘绿谷之秋’艺术赛事标志徽章设计征集”专栏;同时将作品(附文字说明、联系方式等)打包发至 ls2202556@126.com,联系人:刘继明 电话:0578-2202556
五、征集时间
2012年2月22日——2012年4月22日
六、评审方式
通过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作品征集期间可登陆丽水教育网“‘绿谷之春’‘绿谷之秋’艺术赛事标志徽章设计征集”专栏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结果作为专家评审重要参考。
七、其他事项
1.市教育局对所有投稿作品有处置权。
2.投稿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3.所有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且未公开发表的作品。
4.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丽水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