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遂委办〔2011〕66号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属各单位:
近期,我县连续发生三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为认真汲取教训,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确保学生生命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加强暑期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意识,切实抓好学生暑期安全工作
暑期气候炎热,是暴雨、台风、地质灾害等各种自然灾害的高发期,尤其是正逢学校放假,青少年学生大部分时间在家中或社会上活动,预防溺水、交通事故等安全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部署上来,本着对师生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把做好暑期学生与学校安全工作摆在当前工作的突出位置,切实加强对学生安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学生与学校安全事故发生。
二、强化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教育部门要积极发动教职员工,实行包保责任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采取每天上午向学生家长发送一条安全提示短信、每周进行一次电话家访、暑期内对每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进行一次上门家访等方式,扎实开展暑期学生安全大家访行动,确保联系到每一位学生家长,不漏掉一个学生家庭,督促落实学生家长的暑期监护责任。县广播电视台、县新闻传媒中心要启动“学生暑期安全教育活动”,做好暑期学生安全防护工作的正面报道,开展警示教育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要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辟专题、专栏,要通过持续播放学生安全教育公益广告、滚动字幕等,大力宣传学生安全教育知识,提醒家长注意安全,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学生家长认识到暑期是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溺水事故高发、易发季节,充分认识到溺水等安全事故的严重性、危害性。各乡镇、行政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广播站、宣传栏、宣传标语、图片展览等各种载体,深入广泛宣传安全知识。县安监、水利、卫生、国土资源、建设、环保、司法、工商、文化等有关部门也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涉校涉生安全教育,共同做好暑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
三、强化部门合作,切实加强对学生暑期安全的监管
各乡镇牵头,县教育、水利、安监、建设等部门配合,迅速对辖区内所有溪流、山塘水库以及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一次地毯式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在辖区内一切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旁边,以及在溪流作业的采砂场、水毁危房,特别是对曾经发生过伤亡事故的重点危险水域要设置警示牌。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将学生校外安全监管任务分解落实到村(居)委会和社区;村(居)委会和社区要组织动员有责任心的人员组成巡查队或担任义务安全监督协管员,在事故多发地开展日常安全巡查工作,严防学生溺水等事故发生。县水利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挖沙河段的管理,加强对水库、河塘等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地段的监管,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明确塘、库、堰、围水池、渡口的专门管理人员和管理责任;对采砂(石)等留下的水坑、在建工程等要责令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加强管理,对因建筑、开发等遗弃的水池、水坑,要督促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回填,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县安监、质监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游乐设施、游泳馆的安全检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公安部门要加强学校周边环境的防范治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大检查,尽可能地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乡镇、关工委、教育部门等要认真组织有爱心、有热情、有能力的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志愿者与农村留守儿童开展春泥计划、结对帮扶等活动,使农村留守儿童放假在家也能得到有效监管。
四、健全各项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把手”负总责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暑期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学生与学校安全防范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认真落实各种值班、领导带班和信息报告等制度,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确保通信联络畅通;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快速反应,组织力量及时妥善处理;要严格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如实上报相关情况,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彻底、信息报告不及时等引发各种安全责任事故和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 年 7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