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丽教安〔2011〕107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市直学校:
自6月18日以来,我市各地连续发生了9起中小学生溺水死亡事故,造成10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其中青田、云和、缙云各2名,莲都、遂昌、松阳、景宁各1名。特别是7月1日一天就发生学生溺水死亡事故3起,造成4名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这些惨痛事故均是在无成年人陪同的情况下发生的。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并作了专门批示。暑期学生的安全监管工作异常重要,各地各校务必要绷紧学生安全这根弦,扎扎实实抓好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
一、开展暑期学生防溺水安全工作紧急督查。溺水死亡是我市暑期学生非正常死亡的“头号杀手”,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的严峻形势。接本通知后,各地要迅速行动,对辖区内学校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进行紧急督查,特别是对各校落实《丽水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的通知》(丽教安〔2011〕93号)情况进行逐一对照,督查落实。
二、切实加强家校沟通联系,落实家长对子女的居家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各地要立即布置所属各校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通过家校通、手机短信等,每天上午给学生家长发送暑期学生居家安全提示,尤其是防溺水“五不”要求;通过《防溺水致家长信》、电话、家访等多种渠道,提醒学生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教育和监护,切实承担起学生校外安全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务必要通过家访将监护人的责任告知到位,要求其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保护儿童生命安全。
三、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各地要主动联系当地媒体加强防溺宣传教育,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等传媒加强防溺水公益警示教育。
四、设立学生安全协管员,加强劝导教育。各防溺水重点学校要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在重点村庄、区域设立学生安全协管员,聘请热心公益的学生家长、村委(社区)干部、老年人协会成员等担任所在村或社区学生安全协管员,及时沟通学生安全信息,做好劝导教育工作。
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在7月20日前将暑期防溺水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紧急督查情况发至市教育局安全处邮箱:ls2202510@126.com。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