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旱涝 急转”形势下校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浙教电传〔2011〕119号
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目前大气环流正在调整,我省即将进入梅雨期,近日一些地区出现了集中降雨,发生“旱涝急转”,这些强降水更容易引发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为贯彻落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有效防范梅雨洪涝等灾害,确保广大师生人身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立即部署汛期自然灾害的防范工作。各地各校要充分认识当前“旱涝急转”形势下学校防汛抗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不可掉以轻心,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加强领导,立即行动起来,落实责任,把防汛抗洪作为当前学校的一项突出工作来抓,确保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二、突出重点,积极预防强降水等自然灾害对学校师生的危害。一是要做好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接送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提醒,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学生乘车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学生群体性事故的发生。二是要认真做好高考、中考、会考期间的安全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针对雨天路滑等气象特征,加强家校沟通联系,切实做好高考、中考、会考期间雨天交通的安全教育工作。三是要仔细排查和整改影响校园安全的各类隐患。在近期集中开展一次预防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的安全教育,并针对暴雨、洪水、泥石流、山体滑坡等灾害事故,组织师生开展专门的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与逃生演练活动,切实做好学校安全防范工作。
三、加强值班,进一步做好学校防范洪涝等自然灾害的巡查工作。各地各校要主动加强与气象、地质、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对各类气象和地质灾害危及学校的监测工作,做到早预防、早准备。要结合“旱涝急转”的实际,严格值班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加强校园防范洪涝灾害的巡查,确保梅雨防洪期间信息准确畅通。对相关事故信息迟报、漏报和瞒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