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1年丽水市青少年体育竞赛单项规程的通知
丽体〔2011〕30号
各县(市、区)体育局、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现将2011年丽水市青少年体育竞赛九个项目的单项规程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2011年丽水市小学生篮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5月下旬,龙泉市体育馆
二、主办单位:丽水市体育局、丽水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龙泉市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学校
五、参加办法
各男、女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运动员12名,其中19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4人; 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4人;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4人。
六、运动员资格
1.所有运动员必须是小学生,1998年出生已在初中就读的学生不得参赛,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省注册证、当地教育局出具的学籍证明参赛。市教育局根据学籍号核查运动员资格。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1.第一阶段进行分组循环的办法,决出小组名次;
2.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比赛的办法,小组前两名交叉决1-4名,小组三、四名交叉决出5-8名,小组第五名比赛决出9-10名。
3.运动员上场规定:
(1)第一、二节各年龄组运动员分成两组。每组六人,每个年龄组各两人,分别参加第一、二节比赛,两个组之间运动员不能通用。
(2)第三、四节比赛不受以上限制,全部队员可以通用参加比赛。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名次录取前六名,不足六名以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二)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两个、优秀教练员四名、优秀裁判员奖两名,最有价值球员男女各一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训竞处(电话:2091347 传真:2090790),同时必须发送报名表的电子邮件(邮件地址:ltpwbl@163.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
2.各队报名后的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换;未报足名额的不得补报。
3.报名表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竞技体育—比赛规程(比赛消息)。
(二)报到
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十、经费:
1.各代表队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2.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11年丽水市青少年女子足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6月下旬,市体育中心训练场
二、主办单位:丽水市体育局、丽水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丽水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有省市级足球特色学校的县(市、区)必须派队参加。
五、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各代表队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运动员14名,其中199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不得多于5人; 19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者不得多于5人; 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4人。
六、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和省注册证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七、竞赛办法
(一)根据报名的队数决定采用“循环赛”或“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办法视参赛队数另定。
(二)若“分两个阶段”则按以下方法进行:第一阶段分A、B两个小组进行单循环赛,分组办法根据2010年市女足锦标赛名次蛇行编排,未参加2010年市女足锦标赛的队,则抽签入组。第二阶段,各小组的前两名进行交叉淘汰赛,胜者决1—2名,负者决3—4名;各小组的第3名决5—6名。所有比赛将采用每场决出胜负制,常规时间内为平局则直接罚球点球决胜。
(三)决定名次办法:
1.循环赛:
(1)每队胜一场得3分,负一场得0分。
(2)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A.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C.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D.积分相等队之间,如果相互比赛净胜球与进球总和也相等,则按同一循环比赛净胜球和进球总和多者名次列前。
E.抽签优胜者名次列前。
(四)竞赛规则及相关规定:
1.采用国际足联最新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采用9人制。每场比赛允许每队替换5名运动员,运动员一经替出不得复入。每场比赛必须有一名99年(含99年)以后出生的运动员始终在场上比赛。
3.比赛时间为60分钟,中场休息不超过10分钟。
4.比赛规定使用5号球。
5.比赛中运动员一张红牌或累计两张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小组赛黄牌记录不带入第二阶段比赛。
6.如果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5人时,比赛自然中止,该队为弃权,判对方3∶0胜,如比赛中止时场上比分超过3∶0则以当场比分为准。
7.如遇特殊情况造成比赛中断,经大会组委会多方努力仍未能恢复比赛时,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大会必须尽快(24小时内)另选场地补足剩余时间(包括罚点球)直至比赛结束。
8.每队必须准备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上场比赛时的号码必须为1-20号,并与报名表所填号码相符,号码不清楚或重号、无号者不得上场比赛。
9.运动员上场比赛必须着统一比赛服装、足球袜、布面胶钉足球鞋和护腿板。场上队长自备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的袖标。
八、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名次录取前六名,不足六名以实际参赛队数录取。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优秀教练员三名、优秀裁判员两名,最有价值球员两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训竞处(电话:2091347 传真:2090790),同时必须发送报名表的电子邮件(邮件地址:ltpwbl@163.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
2.各队报名后的运动员名单不得更换;未报足名额的不得补报。
3.报名表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竞技体育—比赛规程(比赛消息)。
(二)报到
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意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十、经费
1.各代表队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2.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11年丽水市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7月,遂昌县体育馆。
二、主办单位:丽水市体育局、丽水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遂昌县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
五、竞赛项目
甲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乙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丙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六、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
各单位可报领队一名,教练二名,各组别可报男、女运动员各五名,五人均可参加单打,但报名时各组别必须确定其中三人参加团体赛,报名后不得更换,各组别必须报男女直拍运动员各一名,各组别使用长胶的男女运动员限报一名。全部报满运动员人数为30人。
2.年龄规定:
甲组:1996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1999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出生;
丙组: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和省注册证参赛。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乒联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则。
2.球拍覆盖物根据规定执行(国际乒联球拍覆盖物批准表第21号)
3.各组别团体赛均采用五场三胜制(五场单打),各场比赛采用5局3胜制,各组团体赛中必须有一名直拍运动员上场。
4.各组别团体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两个小组循环,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采用佩奇制赛,小组前两名决1——4名,小组3、4名决5——6名。各个组别的单打采用淘汰制,各场比赛采用5局3胜(前6名增设附加赛)。
九、录取办法
1.团体赛和单打各组别均录取前6名,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人数录取。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两个、优秀教练员三名、优秀裁判员两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十、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训竞处(电话:2091347 传真:2090790),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ltpwbl@163.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竞技体育—比赛规程(比赛消息)。
3.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省注册证、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以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十一、经费
1.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和伙食费自理。
2.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二、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11年丽水市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7月,青田县夏康体育馆
二、主办单位:丽水市体育局、丽水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青田县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
五、竞赛项目:
男子甲组: 55、63、63+
女子甲组: 46、54、54+
男子乙组:50、56、62、62+
女子乙组:46、52、58、58+
男子丙组:35、40、45、50、55、55+
女子丙组:30、35、40、45、50、50+
六、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教练各1人、医生1人,男女运动员人数不限,每个级别限报1人,男女各组别最高的级别可报2人。全部报满运动员人数为32人。
2.年龄规定:
甲组:运动员必须是1995年1月1日-1996年12月31日出生;
乙组:运动员必须是1997年1月1日-1998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运动员必须是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七、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和省注册证参赛。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八、竞赛办法:
1.采用世界跆联颁布的最新《跆拳道竞赛规则》。
2.采用个人对抗赛、淘汰制。
3.比赛进行3个回合,每回合2分钟,回合间休息1分钟。
4.组委会提供头盔、护具,运动员必须穿着道服,自备个人用具(护档、护臂、护腿)比赛时穿在道服内。
5.称体重:参赛运动员在比赛前一日称量体重。
6.如一个级别只有一人时,则取消该级别比赛。
7.各单位运动员参赛级别确认表应于赛前一天上午8时前递交大会编排组,因特殊原因需要换运动员参赛级别,应向大会负责人提出,以便及时更改,比赛前一天进行抽签。
九、录取与计分办法;
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不足六队(人)按实际报名队(人)数录取名次,计分不变。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两个、优秀教练员三名、优秀裁判员两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十、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训竞处(电话:2091347 传真:2090790),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ltpwbl@163.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竞技体育—比赛规程(比赛消息)。
3.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以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十一、经费
1.各代表队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2.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二、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11年丽水市青少年羽毛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8月,云和县体育馆
二、主办单位:丽水市体育局、丽水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云和县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代表队
五、比赛项目:
甲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乙组:男、女团体,男、女单打。
丙组:男、女单打。
六、参加办法:
1.报名人数: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男、女运动员共24人。其中甲、乙、丙组男、女各4名。
2.年龄规定:
甲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者。
乙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七、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和省注册证参赛。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八、竞赛办法:
1.团体赛:甲、乙组均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A、B两小组进行单循环赛,排出小组名次。第二阶段:各组别小组1、2名采用交叉淘汰决出1—4名,小组3、4名以相同的方式决出5—8名。
2.参加团体赛的运动员在每场比赛中只允许出场一次单打和一次双打。
3.每次团体赛运动员出场顺序采取任意排名的方法,按规定填写赛会统一的出场顺序一式两份,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名后,(出场顺序表上不能出现更改)于赛前15分钟交换名单。
4.各组单打比赛均采用单淘汰赛加附加赛,采用三局两胜制。比赛均决出前六名。各单位在报名时应按运动员技术水平高低排列顺序,以便进行抽签编排。
5.团体赛由三场组成,出场顺序为第一单打、第一双打、第二单打。比赛采用三场二胜制。团体、单项赛均采用21分制三局二胜。
6.运动员不得无故弃权,因伤、病不能参赛,需大会医生证明,并经裁判长批准。
7.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羽毛球竞赛规则》
九、录取与计分办法:
1.团体赛、单打各组别均录取前六名,不足录取名次时,按实际人数录取。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两个、优秀教练员三名、裁判员两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十、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训竞处(电话:2091347 传真:2090790),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ltpwbl@163.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竞技体育—比赛规程(比赛消息)。
3.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以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十一、经费
1.各代表队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2.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二、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11年丽水市青少年游泳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日期和地点:8月下旬,缙云中学游泳池
二、主办单位:丽水市体育局、丽水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缙云县体育局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各有关体育特色学校
五、竞赛项目:
14岁组:男、女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自、200m个混
13岁组: 男、女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200m自、200m个混
12岁组: 男、女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400m自、200m个混
11岁组: 男、女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400m自、200m个混
10岁组: 男、女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 400m自、200m个混
9岁以下组: 男、女50m蝶、50m仰、50m蛙、50m自、100m自 200m自、200m个混
六、参赛办法:
1.报名人数:
各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每个年龄组可报运动员8人(男、女各4人)。每名运动员限报2个单项参赛。
2.年龄规定:
14岁组:199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3岁组: 199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2岁组:199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1岁组:200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10岁组:200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
9岁以下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七、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和省注册证参赛。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2.所有比赛项目都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录取名次。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不足六人减一录取名次,只有一个人参赛的通知改项。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两个、优秀教练员三名、优秀裁判员两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十、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训竞处(电话:2091347传真:2090790),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ltpwbl@163.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竞技体育—比赛规程(比赛消息)。
3.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竞赛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以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十一、经费:
1.各代表队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2.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二、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11年丽水市青少年网球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10月,丽水市体育中心网球场
二、主办单位:丽水市体育局、丽水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丽水市体育场馆管理中心
四、参赛单位
各县(市、区)、网球俱乐部均可组队参赛
五、竞赛项目:男、女单打。
六、参加办法
1.各队参赛运动员报名人数不限。
2.年龄规定:
甲组:1998年1月1日至1999年1月31日 出生者。
乙组:2000年1月1日至2001年12月31日出生者。
丙组:2002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七、运动员资格:
1.运动员凭二代身份证和省注册证参赛。
2.凡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的须向仲裁委员会提交领队签名的申诉书,并交纳500元申诉费,胜诉者如数归还,败诉者不予归还。
八、竞赛办法
㈠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取小组前两名出线进去淘汰赛。
㈡比赛采用一盘六局,平局决胜制。
㈢决定名次的办法:
循环赛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名次,如两位运动员获胜次数相等,则按相互间比赛的胜负决定名次;如三位或三位以上获胜次数相等,则按以下诸条顺序依次判定名次(在同一轮次的判断名次中,只剩两个运动员仍然相等的情况下,按照两个运动员之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
1.该运动员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场数;
2.该运动员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盘数的百分比;
3.该运动员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局数的百分比;
4.该运动员在本组全部循环赛中的获胜分数的百分比;
5.抽签。
百分比的计算公式=胜数÷(胜数+负数)×100%
㈣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五)各组年龄均不能以小代大,以大代小参赛。
(六)运动员上场比赛不得穿圆领衫。
(七)比赛器材:必须使用中国网球协会指定的网球器材;比赛用球待定。
九、录取与计分办法;
1.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不足六队(人)按实际报名队(人)数录取名次,计分不变。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两个、优秀教练员三名、优秀裁判员两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3.各单项前六名运动员可以申报“三级运动员”称号。
十、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训竞处(电话:2091347 传真:2090790),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ltpwbl@163.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竞技体育—比赛规程(比赛消息)。
3.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以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十一、经费
1.各参赛队领队、教练员、运动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2.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二、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三、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11年丽水市中学生健美操比赛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地点
时间:10月下旬,地点:待定
二、主办单位
丽水市教育局、丽水市体育局
三、承办单位:待定
四、参赛单位
丽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和各县(市、区)教育局推荐的中学(高中、初中各两所,以学校为单位组队)。
五、竞赛项目
比赛分为高中组和初中组,每组竞赛项目包括:竞技男子单人操、竞技女子单人操、竞技三人操(性别不限)、竞技六人操(性别不限)、六人大众自编操(性别不限)(2分至2分15秒)、六人第三套大众规定六级操(性别不限、徒手操部分、限高中组)、六人第三套大众规定三级操(性别不限、徒手操部分、限初中组)、
六、参加办法和运动员资格
1.报名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各校具有本校学籍号的在读学生,提供当地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市教育局核查。
2.以学校为单位,每单位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运动员
最多可报25名。
3.各单位可报单人操男、女各2名,每名运动员可兼报竞技单人操、三人操和六人操。竞技三人操、六人操和大众六人操每单位各报1队。
4.各代表队中每人或每组运动员的成套动作及音乐不能相同,否则减0.5分。
5.高、初中学生不能互替参加比赛。
七、竞赛办法
1.预赛和决赛出场顺序由组委会赛前抽签决定。
2.所有竞赛项目的比赛都需进行预赛和决赛,预赛成绩前6名的个人(队)进入决赛。
3.团体名次以预赛中各队的三项以上比赛成绩之和计算,单项比赛名次由决赛成绩决定。
4.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2009年—2012年《国际竞技健美操竞赛规则》和最新《大众健美操竞赛规则》。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
1.单人操、双人操、三人操、六人操和团体分别取前六名,分别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团体总分录取前六名,少于六人(队)多于二人(队)按实际人数(队数)录取名次,只有一个队报名将作为表演。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运动队”两个,评选优秀教练员三名、优秀裁判员两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与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训竞处(电话:2091347传真:2090790),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ltpwbl@163.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教育局、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和报名审核情况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和查阅,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竞技体育—比赛规程(比赛消息)。
3.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竞赛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籍证明(当地教育局盖章)、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以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十、经费:
1.各代表队车旅费、食宿费自理。
2.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2011年丽水市青少年轮滑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11月,丽水市轮滑场。
二、主办单位:丽水市体育局、丽水市教育局
三、承办单位:市场馆管理中心
四、参加单位:各县(市、区)
五、竞赛项目:
青年 组:300米个人计时赛、500米计时赛、10000米淘汰赛;
少年甲组:300米个人计时赛、 500米计时赛、5000米淘汰赛;
少年乙组:300米个人计时赛、1000米计时赛、5000米淘汰赛;
少年丙组:200米计时赛、500米计时赛、 1000米计时赛。
六、参加办法与资格:
1.各单位参赛队数不限,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各年龄组运动员男、女各4人。运动员每队每项最多报2名运动员。不接受个人报名。
2.年龄分组
青 年 组:199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
少年甲组:1997年1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乙组:2000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少年丙组:200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竞赛办法
1.比赛场地为200米国际标准跑道,涂层地面,弯道有坡度。
2.采用2008年版《速度轮滑竞赛规则和裁判通则》和国际规则最新条款。
3.各参赛运动队(员),必须身着统一比赛服参赛。轮滑鞋、护具等器材须适合速度轮滑竞赛的特点和需要,保证安全,运动员参赛必须佩带安全头盔。
4.参加比赛的运动员300米项目的计时时间不得超过60秒。
八、录取和计分办法
1.团体总分和各单项成绩均录取前六名,单项按7、5、4、3、2、1计入团体总分。团体总分计分方法按各单项名次得分之和累积,总分相等,冠军多者在前,冠军数相等,亚军多者在前,依此类推。
2.如参赛人数不足录取名次,名次计分值不变。
3.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两个,优秀教练员三名、优秀裁判员两名,具体评选办法另定。
九、报名和报到
1.各单位于赛前20天将报名单传真至丽水市体育局训竞处(电话:2091347 传真:2090790),同时必须发送报名电子邮件至ltpwbl@163.com。报名表必须经各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报名按弃权论。
2.报名表请到丽水市体育局网站下载,具体操作步骤:丽水市体育局(http://tyj.lishui.gov.cn/)—竞技体育—比赛规程(比赛消息)。
3.报到:各代表队于赛前一天到赛区报到,报到时必须交验运动员省注册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15天内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和比赛期间的人生以外伤害保险证明,以上材料不齐者不准参赛。
十、经费
1.各代表队车旅费, 食宿费自理;
2.裁判员、工作人员费用由大会承担。
十一、仲裁委员和裁判员由市体育局另行通知。
十二、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